新菜鳥 wrote:一堆人權團體要知道天理循環的道理!有一天變成自己坐在受害者家屬席,到時候請展現人權團體的大愛,寬恕殺害你家人的罪犯!這樣我們才相信人權是超越正義的!..(恕刪) 推!!!! 不是受害家屬根本不配發聲,那些人權根本是放屁。
說真的....如果我是那女孩的父母 我絕對私下解決!!絕對不讓他有機會活在這世界上繼續為惡....可現實是這家人窮到.....連下一頓都不知道在哪....啥也不能做....我現在只擔心這人渣的律師到底要怎樣幫這人渣脫罪....
台灣有多少不肖的法界人士,我們根本不知道,懂法律的就是會玩法律,不懂法律的就只能束手無策被牽著走,我是覺得台灣的司法制度真的很不可靠,我還想移民到新加坡咧,看新加坡的犯罪率才2%以下,還禁止吃口香糖,亂丟垃圾就是鞭刑,所以你看新加坡人多幸福。我們乾脆都移民新加坡好了,在台灣這個地方就是以法玩法的環境。
discoby wrote:說真的....如果我...(恕刪) 會發生這種事....通常這位被害者跟家庭中父母互動大概也是有點問題的吧....(女的生性玩開了? 或是父母太忙得不到家中溫暖?)交識到這樣的一個暴力性向的男友..沒有人能這麼神啦= =...
怎麼會有這種人存在,這社會真的變了不再純普,還是教育失敗被家人寵大,我希望法官能做明智的決定讓他接受應有的代價,現在的民代是怎樣沒事人家一叫就去幫人出頭太誇張了吧,都沒再了解是啥狀況的嗎,最後也祈禱那女孩一路好走下輩子找個真正愛她的
只要有和解~就不會被判死刑了~上次新竹一個~殺人強盜性侵屍體+煮屍(只煮手部)發現不好煮爛~就把屍體丟了~後來也沒判死刑~只判無期徒刑~因為法官說~他有向被害家屬鞠躬道歉~有悔意~所以罪不至死~賓果~25年後又是一條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