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種收聘金的文化都不照習俗了
我自己的經驗,岳母一人拉拔三個小孩(老婆及他的的二位哥哥)長大,老婆的大哥北部發展,因為要繳房貸
,所以不用每個月會給岳母生活費,老婆的二哥繼承岳母家中的房子,但因為不想和岳母住在一起,所以在高雄買房子,而他的女兒正由岳母照顧。
而當初時跟老婆要結婚時,岳母要求大聘,又不好意思開口,拖了好一段時間,害的我爸以為是我在從中作梗,結果老爸沒看到我結婚就走了。.......
老爸走後的一年後,老婆的奶奶覺得我們該結婚了,結果又是因為聘金的事情....。因為不想再讓悲劇再發生,我直接跟我媽說,對方要收聘36萬,沒有嫁妝。老媽想到岳母一個人一路辛苦過來覺得無所謂,只要我們小倆口幸福就好。
但是更過份的來了......
老婆沒分到任何遺產這我沒話說,偏偏要找台南的工作,住在岳母家...!唉!每個月還要給岳母生活費!
搞的我每天還要回岳母家(路竹)睡,每天南北奔波趕火車,累的半死!到現在還沒自己的房子,老媽為了我們小倆口都沒有半句怨言。只是被親戚笑我是被招贅的,我也只有笑笑以對(其實是酸葡萄)!
有時候我約一個月會發作一次跟老婆吵架,但時隔天就合好了,每次吵架的話題都是何時要買我們的房子!我不想每天趕回來住別人的房子,你兩個哥哥不養你媽,不孝!等等!
但她都會體諒我!唉......生女兒比生兒子有用
同事勸我(你都能讓別人佔便宜,為何不能讓你老婆佔便宜呢)
有時候想想人的一生都在為別人付出,算了
樓主你比太多人幸運,要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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