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2 wrote:這是公平交易法所保護...(恕刪) 你認真了...以你深厚的功力,一定可以知道我淺顯的寓意~我在永和住了8~9年,在世界豆漿附近,緊鄰它旁邊也開了一間永和豆漿...不過..怎麼開怎麼倒..就算後來改成清粥小菜..生意也還是soso..世界豆漿永遠就是人潮絡繹不絕...有實力,就不用怕人家來競爭,來也只是當炮灰而已!!怕女人被追走,何不無時無刻好好對待自己的女人?等到發現女友不愛了,要被追走了,才在那哭哭啼啼,詛咒第三者..何不檢討自己,是否多久沒帶她出去看電影,多久沒去踏青了?多久沒認真的與女友談心了?而不是自顧自的宅在網路世界中....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她們會獨立思考的!!她們會選擇自己想要依靠的男人!
首先我覺得不要用"搶"這個字因為男未娶女未嫁人人都有機會阿人人都可以選擇更好的阿如果雙方感情很堅定的話想搶也搶不到阿反之不堅定的的話不要說用搶的人家自己就會做選擇了阿以下個人經驗本人現任女友就是在跟原PO相同情況下最後在一起的當初認識的時候我女友也還跟他前男友在一起他們交往兩年不過我不是用"搶"的頂多是用些"方法"而已故事說來又話長了重點還是"喜歡就要敢"該你的就會是你的目前跟閃光交往邁向八個月
米克斯1204 wrote:是的,我沒參加過辯論...(恕刪) 沒關係﹐我只是告訴我辯論不是要說服你。你只要了解那點即可﹐辯論的規則方法隨便你想。我如果沒自信自己是對的就會閉嘴﹐最起碼我可以說出具體的理論而不是模糊焦點的垃圾﹐你知道的....像"沒有對錯"。道德本來就不是每個人有﹐這點誰不知道 = =其實誰有沒有道德我根本不在乎﹐自由思考...有本事把錯想成對我也尊重那種權利(也就是為何我不會去說服什麼)﹐不過如果要從嘴巴說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或是很腦殘的比喻﹐我可是會出手的。最後我可沒用其他人的看法來作為我的後盾﹐我也不管其他人怎麼想﹐尤其是網路上的人﹐所以你又錯了﹐我並沒有訴諸群眾。還有就是你的觀點不是開放﹐我的看法也不是保守。所以我不是指責什麼思想開放的錯誤﹐而是錯誤思想的錯誤。開放的想法跟道德不是相斥的兩樣東西﹐保守的人也不代表較有道德﹐這點是自以為思想"開放"的人最可笑的地方之一﹐搞清楚這點,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