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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女友爭奪戰

Lespaul wrote:
發生了什麼事?事後請...(恕刪)


成王敗寇

世界真現實呀~
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催眠或NLP的同好可以當個朋友!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2 wrote:
這是公平交易法所保護...(恕刪)

你認真了...

以你深厚的功力,一定可以知道我淺顯的寓意~

我在永和住了8~9年,在世界豆漿附近,緊鄰它旁邊也開了一間永和豆漿...

不過..怎麼開怎麼倒..就算後來改成清粥小菜..生意也還是soso..

世界豆漿永遠就是人潮絡繹不絕...

有實力,就不用怕人家來競爭,來也只是當炮灰而已!!

怕女人被追走,何不無時無刻好好對待自己的女人?

等到發現女友不愛了,要被追走了,才在那哭哭啼啼,詛咒第三者..

何不檢討自己,是否多久沒帶她出去看電影,多久沒去踏青了?多久沒認真的與女友談心了?

而不是自顧自的宅在網路世界中....

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她們會獨立思考的!!她們會選擇自己想要依靠的男人!
首先我覺得不要用"搶"這個字
因為男未娶女未嫁
人人都有機會阿
人人都可以選擇更好的阿
如果雙方感情很堅定的話
想搶也搶不到阿
反之不堅定的的話
不要說用搶的
人家自己就會做選擇了阿


以下個人經驗
本人現任女友就是在跟原PO相同情況下
最後在一起的
當初認識的時候
我女友也還跟他前男友在一起
他們交往兩年
不過我不是用"搶"的
頂多是用些"方法"而已
故事說來又話長了
重點還是"喜歡就要敢"
該你的就會是你的
目前跟閃光交往邁向八個月
劈腿這種事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自己就被劈了5次,
早就麻弊了,這種劈腿的反而好,因為你不用放太多心思在她身上,
玩玩囉~~
米克斯1204 wrote:
你認真了...以你深...(恕刪)



哇 真是高深的理論,永和豆漿vs 世界豆漿 good
你也認真了...
cutekiwi wrote:
劈腿這種事沒什麼大不...(恕刪)

追自己心儀的女生(別人的女友) 不等於這女孩 劈腿吧? 這邏輯怪怪的!!
~遊戲~ wrote:
首先我覺得不要用"搶...(恕刪)



當然啦,男未婚女未嫁,這理由是世界無敵不是嗎?
等到結婚了,也可以大聲嗆聲,我就是甘願做小的
對方甘願給我玩不是嗎? 敢天下無難事阿
Ryozaki wrote:
不知大家可否分享搶到...(恕刪)


下手??聽起來意圖不軌~
米克斯1204 wrote:
是的,我沒參加過辯論...(恕刪)


沒關係﹐我只是告訴我辯論不是要說服你。你只要了解那點即可﹐辯論的規則方法隨便你想。

我如果沒自信自己是對的就會閉嘴﹐最起碼我可以說出具體的理論而不是模糊焦點的垃圾﹐你知道的....像"沒有對錯"。

道德本來就不是每個人有﹐這點誰不知道 = =
其實誰有沒有道德我根本不在乎﹐自由思考...有本事把錯想成對我也尊重那種權利(也就是為何我不會去說服什麼)﹐不過如果要從嘴巴說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或是很腦殘的比喻﹐我可是會出手的。

最後我可沒用其他人的看法來作為我的後盾﹐我也不管其他人怎麼想﹐尤其是網路上的人﹐所以你又錯了﹐我並沒有訴諸群眾。還有就是你的觀點不是開放﹐我的看法也不是保守。所以我不是指責什麼思想開放的錯誤﹐而是錯誤思想的錯誤。

開放的想法跟道德不是相斥的兩樣東西﹐保守的人也不代表較有道德﹐這點是自以為思想"開放"的人最可笑的地方之一﹐搞清楚這點, ok?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搶人者人恆搶之
你是沒遇過被人搶的滋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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