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壞 wrote:
從中國古代來說,並沒有冠夫姓這回事0.0
因位女人結婚以後就深居簡出了,跟三姑六婆也是以X夫人X太太等稱呼...(也就是說連名子都沒了)
最重要的是古代中國女人根本沒什麼機會出席社交場所...
而且中國人很少連名帶性的叫人(通常會被視為不禮貌) 也不會只叫個姓....(會很奇怪)
冠夫姓應該是民國以後才出現的東西才對...(恕刪)
我想是因為民法規定的關係~
民法第一千條
(民國19年12月03日制定)
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國87年05月28日修正)
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
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修正理由:
一、原條文以妻冠夫姓為原則,不但有違男女平等原則,且在戶籍登記及所使用資格證件、印章、等均徒增麻煩,故修訂夫妻以不冠姓為原則,且冠姓之一方亦得隨時回復其本姓。
二、廢贅夫婚制度。婚姻是兩人為共同生活,彼此扶持而設之制度,無庸有嫁娶或招贅婚之分,應破除此種觀念。又贅夫婚姻制度之存在,徒然予以男女平等之假象及藉口,應予以廢除。
我想上述法令的修正理由足以充份說明台灣女性為何不冠夫姓了。
搞這些東西,台灣的女性就比國外來的平權?對於結婚或生育率有何幫助?如果能力夠,乾脆直接找代理孕夫孕母,都不會有小孩跟誰姓的問題或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