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文章 發現很多人都會把感覺列為交往的第一要素
甚至是交往過程感覺也佔很重的份量
現在我有個疑問 男女朋友是這樣的模式在進行 但是要是結婚了呢 難道已經是夫妻了 還能用感覺不對來要求對方離婚嗎
要是這樣做的話 對另外一方會不會很不公平 畢竟 感覺不對 通常都是只有一個人 不會是雙方 那另外一方一定會覺得莫名奇妙
這個話題 希望大家能夠給我個解答 謝謝
分手時有時說感覺不對是替被另一方著想
難不成要直接說
「你這人沒前途 沒救了」
「我覺得你的size滿足不了我」嗎
說「感覺」~進可攻 退可守
有時只是不想把話說太明而已
第一印象的「感覺」也是差不多道理...
當然也有真的有感覺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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