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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60萬 女方答應不提告/性侵和解女反告 男輕判獲緩刑

男子阿庭為慶祝女同事找到新工作,兩人相約吃晚飯喝酒,餐敘後女方不勝酒力、意識不
清,被男方載到台南一家汽車旅館,乘機性侵得逞。案發後阿庭賠償女方六十萬元、雙方
並寫和解契約,女方原答應不再提刑事與民事告訴,但後又提刑事告訴,台南地院判阿庭
一年十月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內須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受害女子因過往公司同事阿庭(化名)幫忙介紹獲得新公司的工作職務,兩人
相約聚餐慶祝,阿庭於二〇二四年四月五日下午六點許駕車搭載女方到台南市用餐、喝酒
,直到當晚八點半許離開,女方因喝酒醉而意識不清、體力不支,由阿庭扶上其座車,阿
庭見有機可乘,開車載女方到台南北區一家汽車旅館,阿庭利用女方酒醉、難以表達意願
,無法抗拒之際,性侵女方得逞。

阿庭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查知案發後第二天,阿庭即與女方達成和解,並依約給
付六十萬元賠償金給女方,和解書記載男方向女方道歉及賠償和解金後,女方原諒男方並
拋棄對男方的刑、民事任何請求主張。

法官勘驗阿庭認罪與女方和解過程的錄音檔部分內容,得知女方曾說「讓你不用刑事責任
、不用進去關,那你應該多付點吧,我也不想要毀了你,你有家庭、有小孩都是無辜的,
對,我們不會再提其他民事求償與刑事訴訟」。

台南地院合議庭指雙方確簽立此和解契約,女方同意依約原諒阿庭犯行;但雙方訂定和解
契約後另衍生出其他事端,女方才向檢方提出刑事告訴,既然雙方和解契約未經撤銷、仍
屬有效,考量男方很快支付賠償金給受害女子、達成和解,女方也同意依約原諒阿庭,情
節有憫恕之處,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對阿庭減輕量刑一年十月,法官並給予緩刑五年、緩刑
期內須付保護管束的自新機會;全案還可上訴。


這女人真噁心,難怪最近網上說現今年輕女人靠訴訟賺錢,成本極低
2026-04-15 22:38 發佈
離婚虧百億


一砲60萬元
傻了嗎?
都不曉得 台灣民間行情
只要 3K 就很舒服了
葉梓楓

可以200次5

2026-04-16 11:18
allenhuang1971

3k是10年前中南部的行情吧 北部不止[鬼][冷][羞][大笑][冷笑] 雞頭表示

2026-04-16 15:41
我不用主動去邀約女生
以前公司就有女生邀約我出去
但都沒有女生她敢跑來告我捏
所以那個男人本來就有問題了
心術不正的男人被告剛好而已














如果男人本身就是正人君子那麼
連女人們再怎樣也會拿他沒辦法
以前跟公司女同事在KTV裏唱歌
某女同事整晚那雙眼睛盯著我看
那一晚她整晚找我喝酒敬酒乾杯
感覺她有意想要把我給灌醉一樣
不過把我灌醉想做什麼我不知道
我當時年齡還很年輕不會想太多
好在我酒量並沒有比那女同事差
被她一直找我敬酒乾杯都喝醉了
然倆人都回去公司宿舍休息而已
誰說跟女人在一起就得要做什麼
所以莫名其妙被告男人才有很多
甚有男人跳到黃河裡都洗不清了
連(法官)都不想相信他辯解的話
不然為何是他被告但不是我被告
但據說如女人喜歡你她最討厭的
反而是不會冒犯她正人君子男人
真的是這樣嗎我不是女人不知道












女生偷親男生的臉頰較不會被告
男生偷親女生臉頰搞不好就被告
隨便用一條性騷擾男人就倒楣了


















還記得(宅神) 怎麼被關進牢獄的!
如是女生這樣對待他啥事都沒有
出獄沒電視節目敢找他上通告了
好在他不用上通告也能過得很好









來瞧看看(黎明) 怎麼親女人
跟(宅神) 結果極不一樣男人
這段影片太甜蜜了只有我看
感覺有點可惜大家一起來看
https://youtube.com/shorts/0ubU0V99wYM?si=s8dPzxfuh7Wnij5c
現在許多女人會裝合意性交,事後反告.不在少數

隨便一搜就一大堆案例,碰瓷女人很多,剛才又看到一則人妻碰瓷
Angel9999

你發的這篇,跟合意一點邊都沾不上

2026-04-16 9:20
貪心
男方都承認錯誤 並且爽快付款 也和解了

物化女性的永遠是女性自己

看來要遠離這種的飯局 以免被套 我是說萬一
不是說這女的當事人 女人很多 就代表老鼠大便多
誰知道誰會靠啥賺取大把鈔票
Angel9999

這不是物化,你看到的叫性侵,如果你被一個噁心男性侵,然後他丟錢給你,你的心裡會好受?

2026-04-16 9:22
耕太郎 wrote:
你有家庭、有小孩都是無辜的,對,我們不會再提其他民事求償與刑事訴訟」。台南地院合議庭指雙方確簽立此和解契約,女方同意依約原諒阿庭犯行;但雙方訂定和解契約後另衍生出其他事端,女方才向檢方提出刑事告訴,既然雙方和解契約未經撤銷、仍屬有效,考量男方很快支付賠償金給受害女子、達成和解,女方也同意依約原諒阿庭,情節有憫恕之處,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對阿庭減輕量刑一年十月,法官並給予緩刑五年、緩刑期內須付保護管束的自新機會;全案還可上訴。


這男的也太噁,有家庭還性侵

這裡面沒寫衍生什麼事端,無法評論提告原因

再來判了緩刑,又沒真的去關

覺得法官判的並不重

樓上認為去花幾千元就可以怎樣怎樣

問題在於自願的跟被迫的有一樣嗎?

會去性侵別人的需要心理治療吧

性侵是犯罪

幫性侵犯說話的到底在想什麼?
耕太郎 wrote:
賠償60萬 女方答應不提告/性侵和解女反告 男輕判獲緩刑
六十萬付了嗎??...
耕太郎
耕太郎 樓主

官查知案發後第二天,阿庭即與女方達成和解,並依約給付六十萬元賠償金給女方

2026-04-16 11:46
Angel9999

沒付怎麼會判緩刑呢?

2026-04-17 1:03
耕太郎 wrote:
得知女方曾說「讓你不用刑事責任、不用進去關,那你應該多付點吧,我也不想要毀了你,你有家庭、有小孩都是無辜的,對,我們不會再提其他民事求償與刑事訴訟」。

考量男方很快支付賠償金給受害女子、達成和解,



真的是受害者的立場會說出這種話嗎?


沒有說性侵沒有責任

而是女方態度真的是以受害者的立場在請求嗎?
耕太郎
耕太郎 樓主

就算和解,女人出爾反爾的態度不敢恭維,畢竟訴訟成本極低

2026-04-16 11:47
Angel9999

注意這段「但雙方訂定和解契約後另衍生出其他事端,女方才向檢方提出刑事告訴」假如男子的老婆想告女方侵害配偶權呢?你覺得不要先提告保護自己嗎

2026-04-16 14:21
太可笑
沒性侵別人 需要談和解 嗎
活該 死好

竟有家庭、有小孩
超噁心 已婚男
他小孩 老婆 沒拋棄 嫌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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