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結過婚的各位,你們是婚前就做親密接觸(包括睡在一起、一起洗澡、撫摸對方的私密處、發生性行為),還是婚後才做?有些人覺得要婚前做,因為如果性事不合頂多分手,可以避免離婚,有些人覺得要婚後做,因為把身體或是第一次留給配偶,是對婚姻的承諾跟尊重,可以增加彼此的信任跟感情我想聽各位的想法跟經驗,未婚的各位如果有什麼想法也可以跟我分享,謝謝🙏
有一個字眼,稱為“性自主”不管婚前或婚後如果伴侶以暴力方式對待,強行要求配合,這是違反性自主。冷暴力或者口頭威脅及各種不自願是被害方需要舉證,暴力比較容易取證。不過,男女之間屬於兩願不願意就分開,不要勉強我覺得寧可找到心靈契合不必客氣或者犧牲或者為其他因素而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