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去年與一女交往 女的上晚上班 住林口大樓 50左右一開始互送東西女說想在一起但似乎沒約會容易吵架其間借20萬有還我哥後又斷續借到8萬沒還後翻臉絕交我哥在網路散播她詐騙感情上個月女方上法院告我哥毀謗這是50歲人詐騙手法嗎?還真感情
飛鳥涼ASKA wrote:我哥在網路散播她詐騙感情上個月女方上法院告我哥毀謗這是50歲人詐騙手法嗎?還真感情我哥去年與一女交往 ...(恕刪) >>>愛到極致是放手愛到互相傷害大概是想更靠近詐騙之後通常避不見面怒告毀謗,法院開庭可以再見一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為錢翻臉,實在小氣枕邊細語,忘掉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