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boss wrote:如果與異性過夜,沒發生事情,怎麼跟另一半解釋?(恕刪) 曹植《君子行》:「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就算真的沒做什麼也要懂得避嫌即便解釋了,對方當下也相信你但心裡難免有疙瘩所以要就不要做不然就不要說
maxboss wrote:如果有一天跟異性友人...(恕刪) 怎麼最近新聞有看見一對桌球明星也類似發生這種事情。什麼跟好朋友見面,去旅館租兩個房間分開睡。還有最近也有政治人物,說什麼分租房。我是覺得不信吧。誰不一起去見面,而且那麼多可以租,應該也有一點互有好感吧,自由心證的。而且也不是當事人,也不好說什麼。覺得解釋什麼,會相信就會相信。不信還是不信。不過,在意另一半,為什麼還要去做讓人猜想的事情呢?傷人傷己而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