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老婆大吵架,期間爭點略,分享一段我們的對話。 老婆說:「我說的話就是聖旨,現在讓我快樂就是最重要的。」 我回話說:「我覺得對妳好跟讓妳快樂是兩件事情,我可以答應妳對妳好,但我不可能答應百分百讓妳快樂,我只能盡量讓妳快樂,有些事對妳好,但會讓你不快樂的,該做的事我還是要做。譬如對妳碎碎念不讓妳熬夜妳肯定不開心,但是妳能不熬夜肯定對妳比較好。」 事後回想我真的覺得槽點滿滿,以下開放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