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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今時今日,“投名狀”沒有人立,而“絕交”卻還會發生

朋友們,分手後,你們比較願意跟舊情人保持甚麼關係?

我是比較傾向,能做朋友就最好。

跟前度女友交往一段時間,感覺真的feel不對,所以還是做回朋友好了。還雙方重新自由的選擇權。然後也作了一段時間“朋友”,我是覺得OK,還挺不錯。。。但是昨天,跟她聊天時候對一個問題討論有點小激烈,然後突然她就說“反正都分手了,乾脆點吧”。
我心想奇怪,說“啊不就是朋友嗎,還要怎麼“乾脆”?難道要“絕交”嗎?”
還真的,她就“絕交吧”。
我覺得自己並沒有多少選擇餘地。。。就“絕交”了

回想事情,我覺得好遺憾。可能我疏忽太多她的感受,她會到要跟我“絕交”這種結局,那說明我們之間以前的回憶,對她可能是夢魘。換句話說,好像一部電視劇由於結局沒有大團圓,所以前面不論好的壞的橋段都全部被否定掉。

再來想到,這樣真是尷尬。以後。。。要迴避嗎?我的天哪。那遇見了呢?低頭硬頭皮快速通過?還是真的就裝不認識“小姐你好請問貴姓”?或者說,假裝沒絕交過,聊近況?。。。真是演技大考驗。。。
2008-05-03 20: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投名狀
有的人可以適 合當朋友
有的人分了 無法做朋友
看2個人的情況而定!!
要演什麼,
裝沒看到就好了,
人家都討厭你了,
你還想演什麼?
bowlu wrote:
要演什麼,裝沒看到就...(恕刪)


你怎麼知道她討厭我?

是,裝沒看到是一個方法。。。這就是我說的“迴避”,來不及“迴避”就“硬頭皮通過”咯,是不是

哎,真是無奈
不需要如此,
不用迴避、不用裝沒看到、更不需硬著頭皮通過!

見面點個頭示意一下即可,
提絕交的人是他,幹麼要懲罰自己呢!
大方點就好!
CarreraZ wrote:
朋友們,分手後,你們...(恕刪)

呵呵
看這樣的劇情
大大該不會是國中生還高中生的年紀阿!!
因為分手不見面
大都直接來
不需要講啥絕交之類的話語吧
對一個喜歡你的人說...."我們做朋友吧!!"
對喜歡你的人是很深的傷害...
或許對你而言~就只是好朋友!~~
但對方每見你一次!~都是一種傷害!~難過!~傷心!~落寞!~

不要太自私!~或許對方對你的態度~遠高於你對她的態度...
你可以自然的跟對方做朋友!~~
但同時!~這是在折磨對方...實在太殘忍了!
你對她沒有愛的成分...但對方對你或許還保留著那份感覺!~
如果你不想跟對方在一起~那就該好好放手...
不是我們做朋友!~就可以簡單帶過的!~~~


依我數張好人卡的經驗!~以及被人用你這樣的方式鞭屍無數次的好人!~筆...

ps.不是對方小氣!~是做不到!!~版主!~寬心點吧!!

小孩子講的話聽聽就算啦
今天絕交
明天床上見的都有~
雞大尾巴大, 尾巴大雞大, 大雞大尾巴, 尾巴大雞大~
cfkao375 wrote:
不需要如此,不用迴避...(恕刪)


言之有理!



bluemenco wrote:

呵呵
看這樣的劇情...(恕刪)


嘿,藍大好

沒有啦,小弟已經大學畢業出社會幾年了。。。沒那麼年輕“的啦”XD

其實的確是呀,我也不知道為甚麼要,這麼明確地要絕交,不說直接消失,以後遇到都不用尷尬。。。何必呀。。。

硬是要留一個結在心裡

BKS wrote:
對一個喜歡你的人說....(恕刪)


哈哈哈,“一手好人卡的經驗”。。。好好笑唷。。。
不是嘲笑啦,是很好的,會自嘲就厲害了

我覺得是啦,沒錯,應該之前忽視太多她的感受。。。一開始就不應該因為一時感動把好朋友變成情人,搞得現在沒有情人還失去一個好朋友



張BEN笨偉宗 wrote:
小孩子講的話聽聽就算...(恕刪)


那應該要喝很茫
這「絕交」是被動語態。樓主能著力之處,看起來不多。

總之,對於彼此關係的期望差距太大,想要回到過去怕是難了。
(過去?那一段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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