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人家就不要擔誤人家,難道要交往後,遇到你的菜後再來分手傷害人家嗎?或是不小心結婚了,再來和別人抱怨我跟本不愛我老婆,是適婚年齡到了才結婚的,更慘。勸世俠 wrote:小弟今年27在兩年前就有一位女生非常喜歡我已經單戀我兩年了對我是百般的好也很主動約我出去和她出去吃飯有10來次了都會不斷的暗示要不要和他交往他的條件也不差但是兩年過去了 就是沒有愛的衝動的感覺喜歡她的程度大概只有60分在他身上一直都找不到那種戀愛的感覺反而面對它對我洶湧的愛意 我覺得壓力好大眼看已經要邁入適婚年齡目前已單身3年了我該和他交往看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