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發問
朋友說她拿到主要監護照顧人的親權,但對方也有共同監護
請問這對未來小孩子要辦什麼事比較不方便?
因為他們是協議離婚,所以沒有律師可以問
findlife wrote: 那繼父可以行同共同監護權嗎?親生父親的行使會不會因為另一方再婚而權利消滅?最好是單方監護,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就有探視權,雙方可以協議書說探視的時間跟日期。女方再婚後,生父仍然有探視權。女方的老公生活在一起,他對小孩子並沒有監護權探視權的問題。
最理想的做法,女方老公認領這個小孩子,法律上他就有責任撫養了,男方沒有責任撫養;認領後小孩的生父就沒有探視權了,將來小孩子也沒有財產繼承權。
要是沒有認領,女方跟前夫可以交換條件,男方這輩子不要探視就當做沒有生過,同時也不必負擔撫養費,可是將來小孩子會有財產繼承權。要是沒有交換條件的話,男方一直探視下去造成小孩子有兩個爸爸,這樣會難以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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