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搬回去住???

請問各位大大,離婚了,房子是結婚後所購買,所有權人是前妻,而房貸都是我在繳,請問我如果硬要搬回去住,是否有侵涉到什麼法律問題??
2019-02-08 10:10 發佈
maxsym阿源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離婚...(恕刪)
當然不能住
除非你證明你繳的
所有權人是前妻
你只能流浪街頭了

maxsym阿源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離婚...(恕刪)


非法侵入住宅罪...

樓主要不甘心到何時呢?
離婚後,老婆帶有婦之夫回去過夜
你有資格過問嗎?
當初是你自己提離婚的
你到底還想做什麼呢?
玉石俱焚?
那女兒怎麼辦呢?

有志氣點,醒醒吧!
未來還有數十年的歲月要過......

但是離婚協議書是寫共有

maxsym阿源 wrote:
但是離婚協議書是寫...(恕刪)

離婚協議書上的共有,意義不大,
拿去找公證人公證,至少有效果一些.
公證人不等於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


樓主您硬要搬回去 結果或後果 難道自己沒有想過會是什麼情況?

您前妻也更不可能會答應的吧 那您要跟前妻吵鬧到天天鄰居受不了打電話報警

警察天天來站崗排解你們吵架還是上社會新聞呢~~?

勸你還是冷靜~~~~
就是要她鬧到警察局或法院
你會被告私闖民宅
然後會被限制禁止接近前妻在幾百公尺的距離
最後你會一輸再輸
輸慘慘
放了對方放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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