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被抓包,雙方鬧到法院,後來看在小孩份上雙方和解,對方至今不願去戶政辦理,還要照協議內容履行,我們雙方見面會互防,有重新上訴的機會嗎?和解是不是同等不成立?也無法追查?另外第三者可以反咬提告嗎?麻煩懂法律的朋友分享,謝謝~
謝謝各位!雙方都有外遇,小弟先被將一軍..和解簽了!連協議書也簽!我老婆逼我照她的協議內容才肯去戶政,她自己也外遇,憑什麼要我照她的..我們也沒住在一起,住在一起時也早分房五年了,我老婆動不動拿小孩威脅我,我不知道要怎樣做才好
maxwenn18@gmail.com wrote:.另外第三者可以反咬提告嗎?.(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你外遇被抓包,老婆和你和解了結果你又 毀約, 還想要抓老婆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 又希望小三可以對你老婆反咬提告噢!我非常支持你這麼做啊! 你快點去法院 提告說你認為這個和解不成立。
所以說,你們已經離婚,也早就不住在一起。所以,你們現在的關係只剩下共同子女。我先要肯定你起碼你還愛小孩,關心跟繫念小孩,這部分也有可能是我腦補,說不定只是你覺得丟不起這個臉,孩子跟房子都給前妻拿走了,前妻也有愛人了,是說,你也愛人了。你要勸你不要戀戰,小孩你希望怎麼樣?定期探視?定期接回來過夜渡假?除此之外,不必橫生枝節,令前妻與你之間沒有愛情已經很久了,彼此另覓愛侶也很自然。好好談談怎麼分配小孩。
hillside wrote:協議簽了,你又不照...(恕刪) 我已經照著走,該給都給了!而且沒去戶政辦理前,我也沒有一定要照協議書,協議書是雙方共識,到戶政辦理才要執行,如果沒去戶政要照著內容執行,談何毀約?如果我不是個男人,對方也外遇,我何必順她?我今日是想來請教如何處理的更完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