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關鶯語花底滑 wrote:....丈夫雖然有過一次婚姻也有三個小孩,小孩與她年齡相近....亡妻過世三十幾年,每年在她的生日和忌日都會去祭拜她,他都會和小他16歲的嬌妻一起出席活動 不是故意的,意外注意到舉的兩個例子,都是男人又娶了超幼齒的後妻,女方幾乎可以當男方小孩了這篇文既然鼓勵罹癌女性尋求幸福,舉例時是否能修飾一下,不需要去提到不必要的細節,令人分心只要著重在罹癌女性有找到春天即可間關鶯語花底滑 wrote:"身邊的友人是癌友,都是很年輕就罹患癌症的未婚女生,有幾個找到對象結婚,但大多都是嫁給二婚有小孩的男士居多" 看到樓主的補充了,您這樣真的是來鼓勵的嗎您意思好像在傳達,罹癌的未婚女性大多只能嫁二婚有小孩,甚至年紀還能當你爸爸的男人然後再接上第二個例子,太太死後老公會去找小16歲的嬌妻.....還是請其他網友提供更好的例子吧
微弱 wrote:您意思好像在傳達,罹癌的未婚女性大多只能嫁二婚有小孩,甚至年紀還能當你爸爸的男人然後再接上第二個例子,太太死後老公會去找小16歲的嬌妻..... 因為她們不希望小孩一生下來就沒有媽媽,加上她們大多超過35歲,所以只能找二婚有小孩的男人,因為生育對她們來說很困難的事,不生育就等著被離婚,若不要生育就沒有第二個選擇,男方是30出頭就喪妻,加上沒有留下子女,所以他娶小十幾二十幾歲的年輕女生生育也沒有不對,就像已故作家-李敖和清華大學前校長-沈君山也是娶小自己二十幾歲的嬌妻!
每次看到有人提到癌症,我總是想說,醫院的治療是治標,要多動,改變飲食習慣,讓身體恢復正常,不正常的細胞,就不會再發展下去,個人都是這麼想的。不動怕痛,只是讓不正常的細胞,吃掉你而已。最後一句,永遠不變的一句話,對某些人,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
間關鶯語花底滑 wrote:罹患癌症的女生也可以...(恕刪) 女病人的幸福,就是被男人接受和是否走入婚姻評比嗎???太小看生命的無常不是病人,也不見得活的比病人久癌不癌的任何人都不需要這麼卑微生命的每一天都很珍貴每一天,都盡可能過的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陪著自己想陪的人,真誠做自己不悔就是幸福
對啊 樓主為什麼對這事特別有感觸?我是有一個以前的女同學,29歲癌症過世,從發現到過世之間不到半年,光治療都來不及了,更別說什麼跟誰培養感情或結婚的我也不知道像那樣很快就過世,活在死亡的恐懼中的時間縮短了,到底是好還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