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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新女友的地雷這樣算...?!

請問,離婚後,如果新女友要求男方,不能跟前任有任何交集或聯絡,甚至看小孩(上網看學校的照片也會介意),如果要付贍養費,請用匯款,被發現有跟前任有連絡或是偷偷看小孩的話,就掰掰了!!這樣的要求到底算是正常,還是太超過了一點?!想聽聽各位的看法,謝謝!!


PS.(新女友的地雷就是跟前任有交集!!)
2018-11-07 12: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女友 地雷
剛開始是她的要求

等[騎過後]

事情就慢慢有轉圜餘地了

但是
要先報備或是讓她與你一同前往

漸漸地

你倆有小孩後

就恢復平靜了
~~~~~~~~~~~~~~~~~~~~~~~~~
反思

你會同意 現任女友與前夫或[前男友]
還在 勾勾纏嗎?

將心比心吧!~~


這種同理心使用[屁眼]思考就有答案

以後請問比較有挑戰性問題
[經過思考後]還沒有答案

謝謝你的合作

如果女友像是網紅那種等級,說不定就忍得下來
能不能忍的那條線就要看當事人了
畢竟會跟他交往就是有喜歡的地方
對方也是一個個體,自然對某些事情無法忍受是正常的
我是不覺得他超過了,因為他是真心喜歡想要交往才會提出這樣的意見

sentra180m1 wrote:
請問,離婚後,如果...(恕刪)


為甚麼不能看小孩?
即使離婚了,你還是小孩的爸爸不是嗎?

很多人很奇怪耶!
以為離婚後不爭小孩的監護權,小孩就跟你沒關係了???
問題是等你老了病了沒人要了,或是死了,社會局還是通知你的小孩,負債的還是得申請拋棄繼承。

如果是這樣,離婚時直接簽同意收養書,讓媽媽再嫁也順便把孩子讓繼父收養,跟你完全斷絕父子關係吧!

簽同意收養書
你對他沒責任義務,他對你也沒責任義務。
看彼此的條件囉,
當你的條件比她好很多, 直接放生她.
當她的條件比你好很多, 就算未來冠妻姓也能考慮考慮...
如果條件接近, 現在就要求那麼多, 是我的話會找下一個..
那麼介意的話,為什麼要去交一個離過婚又有小孩的男朋友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心眼太小了
放生應該會比較好
sentra180m1 wrote:
請問,離婚後,如果...(恕刪)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當然是太超過了!還需要討論?

這種女友條件再好我也不要!
sentra180m1 wrote:
請問,離婚後,如果...(恕刪)


前妻就算了,連小孩都不准看...
這種新女友我一定謝謝不聯絡

sentra180m1 wrote:
請問,離婚後,如果新女友要求男方,不能跟前任有任何交集或聯絡,甚至看小孩(上網看學校的照片也會介意),如果要付贍養費,請用匯款,被發現有跟前任有連絡或是偷偷看小孩的話,就掰掰了!!這樣的要求到底算是正常,還是太超過了一點?!想聽聽各位的看法,謝謝!!

PS.(新女友的地雷就是跟前任有交集!!)
這種事...因人而異...
只要你能接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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