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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處理中,如何看到小孩,交往會面探視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多月了,雙方都有意願要離婚,但先生說還沒有確定給我哪個時間簽離婚,小孩在先生家,我也二個多月都沒看到小孩了(先生家我已經不敢去了,先生情緒控管很差,對我說過想打我),所以請問各位,我有聽過「交往會面探視」但不太懂要怎麼辦理?還是有另外其他方式可以在離婚前看到小孩?(籍由家人的方式,已經行不通,因為先生對我家人非常不禮貌有敵意)
2018-11-06 8: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孩

apple1618 wrote: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恕刪)


首先... 找律師處理會有比較完善的結果,

因為律師會跟你確認清楚的婚姻狀況, 包含離婚的"主因",

在離婚協議中去協調"合情合法"的會面方式,

避免文字上的疏漏導致無法順利會面,

網友如果問妳離婚的主因, 樓主也可能會單方面的隱瞞,

造成回答上有不合適的問題...

apple1618 wrote:
先生分居二個多月了,雙方都有意願要離婚,但先生說還沒有確定給我哪個時間簽離婚,小孩在先生家,我也二個多月都沒看到小孩了..(恕刪)


>>>

你與先生分居 , 沒帶走小孩

代表小孩平時是由夫家人照養

所以如果你想能順利的離婚

比較好的做法 ,就是孩子的監護權交給父親


至於親權的行使 , 倒是可以慢慢看如何協商解決

當然先生如果能同意 , 在簽協議書時,就把探視的時間放進協議條款中

但看你的叙述 , 雙方是無法理性的溝通

所以先淨戶離婚 , 以後再協商 , 甚至提起訴訟或者放下也是方式


你如果想再婚 , 不帶小孩是比較方便

而且如果你想行使親權 , 先生也許會要求你盡義務

依法你也需要支付小孩照養的費用一半


你仔細想想



apple1618 wrote: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多...(恕刪)


建議樓主撥打家暴防治專線113,裡面會有專業人員把你的疑問一一討論及做回覆

若覺得有所顧慮不敢打電話又急著與孩子碰面的話,找個老公也認識的好姊妹一起去,有外人在老公一般是會有所顧慮的。
建議先找律師處理,看小孩要歸誰,不是誰拳頭大小孩就是誰的
現階段想看小孩建議帶自己的家人一起去會比較安全
有想改嫁之意

小孩還是留給前夫吧!~

若 無意改嫁

爭取一位讓妳扶養[會有以下後果]

後果就是;前夫會來[勾勾纏]著妳

看小孩為由

拿錢及[騎一騎]妳為實

順便談[復婚]呢?

看的出來;現任前夫使用小孩子要脅妳就範
就算順利離婚[探視權]也寫得很清楚

前夫沒有女友或是老婆前
會有各種理由要妳.........
[妳懂地]提供xxx服務
否則妳是看不到小孩子地;每次都要驚動警察或是家人
久了妳也會累;只好聽話 乖 躺好 呵呵呵!~~~
[妳知道地]

隔壁鄰居以為妳混的不好
又回來要錢了
既然已離婚
幹嘛!~~
還要進家門為由
拿錢為實

妳會有口難辨
有苦說不出





情緒控管差的人
[就像不定時炸彈]
要改變很難

要再復婚
更是內心煎熬

想清楚後果
再怎麼做
apple1618 wrote: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多...(恕刪)


有家人朋友願意陪你去他們家看小孩子嗎?

先回答我這題就好
apple1618 wrote: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多...(恕刪)


離婚不用帶走小孩
才是幸福的
請問分居是誰的錯??
谁有外遇?
apple1618 wrote:
目前與先生分居二個...(恕刪)

ASF9999 wrote:
離婚不用帶走小孩才...(恕刪)


個人感想:
離婚不用帶小孩,不出力也給不出錢的人,肯定沒責任感
幸福的大概只是能自由地繼續交往異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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