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弟之前交往過的一個女生打電話給我
不過
她不是打電話來復合的 (我沒那麼大魅力...況且, 我也不吃回頭草, 以免噎到)
她是要拿回擺在我這快2年的衣物...
不過
我早沒保存了 (因為當初在分手時, 我記得她有說過: 我放在你家的東西, 如果你不要了, 就丟掉了吧)...
之後我搬家囉
連同當時的鐵櫃一起送給了原來的房東...
都分手快2年了, 現在要我去找那些東西呀??
如果找不到
我還得賠給她 (她在電話上說的)...
請板上大大們記得---
分手後
把個人物品帶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