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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解決~請刪文謝謝

............... 事情已解決,再探討無用... 感謝各位的留言,此篇討論已刪
2017-10-29 11: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情
你我遭遇類似,只是我的另一半都是騙我去上班,每月固定頻率(約一週一次)請休假跟她前上司出遊獨處。
evo7671 wrote:
我是獅子座A型,女方...(恕刪)


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說什麼(我知道她自己應該也放不下這個家庭)

一個變了心的女人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好嗎..

她現在已經不在乎你跟你的小孩的死活了好嗎..

請認清事實好嗎..

最後的疼愛就是手放開啊..

你就放她自由吧...

幹嘛讓自己那麼辛苦那麼累
自己一個人帶小孩也沒什麼
辛苦一點……男人嘛!肩膀硬起來
錢……再賺就有……

evo7671 wrote:
我是獅子座A型,女...(恕刪)


女人沒有愛情沒有溫暖

只好向外發展
就離一離就好
至於要不要搬出去就隨她

給她自由對你也是一種解放
小孩就改共同輔養或是你自己全包


lordkon wrote:
就離一離就好至於要...(恕刪)


這就告訴我們一件事,男人要有錢,且錢不能都交給老婆。如果她抗議直接跟她講明離婚,男人有錢,女人不愛你也會巴著你不放。
加油!如果她心不在,你也只是留一個身體,對於孩子也未來也不好!找個時機給最後一次機會,若沒辦法就早一點離吧!長痛不如短痛!
在我的之前看她跟網友對話的內容,是她目前想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她抱怨我管她管的太死了,但是她的條件並不好(外貌身材),她是依親的名義辦理外僑居留證住在台灣的,她想另外發展什麼關係,也僅是能從網路獲得那種感覺,實際上她也遇不到往外發展的對象,她也說過如果要修復感情,需要很長的時間,問我能嗎?我說我願意等她!只要她心裡願意修復,心裡還有這個家的話,我是想挽回她,以前的她不是這樣子的!畢竟我真的不願看到一個家庭破碎,小孩的心裡創傷會很大!
這種人被放生也是剛好,如果是我就簽一簽,附帶離婚後小孩也不給她探視,要斷就斷乾淨一點。
這樣的家庭,還不如單親家庭。

離完後再找一個就好了,如果你的薪水可以全交給另一半,應該不愁找到新的對象。
不過,應該沒多就會哭著找你原諒,這種例子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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