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境小康原住在北市景美附近,家裡約40多坪,我爸媽為了這樣就去安坑買個30坪的房子是我的名字,
後續房貸自己支付。
但我爸媽考量景美有捷運所以讓我跟未婚妻住在那,也打算花個180萬左右裝潢,
然後他們去住安坑,但我妹也跟我們住,這樣我妹上班也方便,
我女友不希望跟我小姑一起住(我想天下女生也都不希望),怕會引起很多問題,
畢竟生活習慣截然不同。
這我可以體會,但我真的不知該如何開口跟我爸媽說妹妹不要跟我們一起住好不好,
這樣不就三個人去擠30坪的小房子(實際23坪),而我跟女友兩人住40多坪(實際40坪左右),
這樣親戚、鄰居知道了怎麼好,有點覺得不孝,況且我爸媽都替我想這麼多了。
但我知道嫁為人婦的苦衷,所以我還想要解決,不希望女友有委屈的嫁給我。
跟女友說,我們可以住安坑,但女友嫌遠,因為女友很會賴床所以希望住在有捷運旁邊,
所以這個方法又無解。

跟女友說,那我還是把安坑賣掉去買捷運旁的房子,但可能要700-800萬,
房貸會較吃重(安坑房子才450萬),女友又覺得不妥。

跟我妹一起住又不希望。

真的無解,每次遇到這問題都吵的沒完,都快吵到無法結婚,在一起12年,
怎會遇到這問題也無法解決,真的很沮喪....

第一次發文就是問這不快樂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