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愚蠢的一段情有問題的對象要撇乾淨免得到時候火燒身想抽離也怪不了別人抗拒不了誘惑的人通常行事沒什麼在思考如果人家真的已經結婚了她老公可以告你妨礙家庭,吃不完兜著走社會新聞我不知道你常不常看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會做出什麼事情來人要犯賤,命就一文不值夜路走多遲早碰到鬼
darrendku wrote:前不久發現我莫名的...(恕刪) 不是很清楚你發言的真正意思,我只是很好奇你們一起去香港玩居然開兩個房間?看來你是第三者,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的,你沒什麼損失吧?如果是她的名字,那後面的貸款當然由她繳納。註:至於身分證配偶欄部分,你聽過photoshop吧?
你太輕信她了...一方面你也有點太幼稚了...你是否去她家見過她的家長?婚姻大事難道不需要對方家長同意嗎?簽了字.還不知道是甚麼狀況?還要繼續被她騙下去.真不知道你是憨輸人還是憨贏人...婚前要睜亮眼.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如此.過去就過去了.上一次當學一次乖.不要再有下次了...
這種女人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在你的立場正好可以看清楚這種女人能不能跟你過一輩子是不是你能交付真的的一個人在她老公的立場一輩子註定要戴綠帽總有一天紙會包不住火的結論二個傻男人都在供養一個女人這二個男的是腦子壞了嗎?
看來看去,你除了感情的損失無法承擔外,其他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損失房子買了也是你的名字(還沒結婚,不可能用她的名字買...除非你真的傻了,用她的名字買房)所有你在工作上的努力,得到好處的是你自己(大企業又沒有規定和女友分手的人就得離職...除非你交的是大企業的千金)你就當做一段感情走到盡頭,該悲傷就悲傷一下,好好收拾心情繼續找下一位吧!不過恭喜你,你找下一位的戰力已經提昇了,大部份女生會對有房有好工作的男人青眼以加的最可憐的是她的老公,戴了那麼久的綠帽...還在結婚前一個星期戴上去的,真是情何以堪(這篇文章有可能會變成自刪文...自刪倒數中...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