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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孽緣到底是誰的錯! 文長,慎入!

自刪文!過去的一切就過去吧!昏了頭
2017-01-20 16: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孽緣 文長
很愚蠢的一段情
有問題的對象要撇乾淨
免得到時候火燒身
想抽離也怪不了別人
抗拒不了誘惑的人通常行事沒什麼在思考

如果人家真的已經結婚了
她老公可以告你妨礙家庭,吃不完兜著走
社會新聞我不知道你常不常看
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會做出什麼事情來
人要犯賤,命就一文不值
夜路走多遲早碰到鬼
darrendku wrote:
前不久發現我莫名的...(恕刪)

不是很清楚你發言的真正意思,我只是很好奇你們一起去香港玩居然開兩個房間?

看來你是第三者,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的,你沒什麼損失吧?如果是她的名字,那後面的貸款當然由她繳納。

註:至於身分證配偶欄部分,你聽過photoshop吧?

darrendku wrote:
前不久發現我莫名的...(恕刪)


你想清楚在律上完全站的住腳,而且最應該崩潰的人是誰?誰最倒楣?
戴綠帽是她老公,她老公如果知道會比你更崩潰。不過這戀情也滿特別的。

darrendku wrote:
前不久發現我莫名的...(恕刪)


整個看下來你就是小王,
還好意思要取暖?

你太輕信她了...
一方面你也有點太幼稚了...

你是否去她家見過她的家長?
婚姻大事難道不需要對方家長同意嗎?

簽了字.還不知道是甚麼狀況?
還要繼續被她騙下去.
真不知道你是憨輸人還是憨贏人...

婚前要睜亮眼.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如此.
過去就過去了.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不要再有下次了...
始於欺騙丶終於欺騙

二個人決定在一起丶根本不需要等待的理由!
這種女人還有什麼好留戀的
在你的立場正好可以看清楚這種女人
能不能跟你過一輩子
是不是你能交付真的的一個人

在她老公的立場
一輩子註定要戴綠帽
總有一天紙會包不住火的

結論
二個傻男人都在供養一個女人
這二個男的是腦子壞了嗎?

看來看去,你除了感情的損失無法承擔外,其他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損失
房子買了也是你的名字(還沒結婚,不可能用她的名字買...除非你真的傻了,用她的名字買房)
所有你在工作上的努力,得到好處的是你自己(大企業又沒有規定和女友分手的人就得離職...除非你交的是大企業的千金)
你就當做一段感情走到盡頭,該悲傷就悲傷一下,好好收拾心情繼續找下一位吧!
不過恭喜你,你找下一位的戰力已經提昇了,大部份女生會對有房有好工作的男人青眼以加的

最可憐的是她的老公,戴了那麼久的綠帽...還在結婚前一個星期戴上去的,真是情何以堪

(這篇文章有可能會變成自刪文...自刪倒數中...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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