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樑就拒絕老婆捐腎給他,認為器官移植風險過大,還不如細心做好洗腎捐器官的人必須犧牲自己的健康,而且是一輩子,捐肝要割膽,日後吃脂肪含量高的會拉肚子;捐腎日後不能做粗活。所以願意捐很偉大,不願意捐也沒必要說人家什麼接受捐贈的人,必須吃一輩子抗排斥藥,降低免疫力,而且是外來的器官,經過一定年限還是會逐漸喪失功能,得找下一個年輕健康人犧牲如果老人酗酒成性把自己肝臟搞壞了,不懂得愛惜,就別白白浪費自己的肝臟器官買賣被視為無良行業,不是沒原因的
wattercup wrote:應該看救的定義為何....(恕刪) 肝硬化只能等~看捐贈者和死神誰先到。也是拜現代醫學之賜,才有這種猶豫的機會。人生總有意外,捐不捐都會有。若是今天考量我未來的健康拒絕捐肝,明天空難死亡,死無全屍,豈不白白浪費大好肝臟?這是個人考量得失後的決定。不必冠上愛或孝的大義。大家都有各自考量,這本來就是自由意志。不願意的人,你就是要他捐個骨髓,他也怕日後腰酸的。國人很在意自身器官完整,現在死體器捐都推行不動,要說活體器捐難度更大。我是功利主義,用利益得失來考量,利大於弊,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