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本來說這100萬是未來要當小孩的教育費的,最近更是明說是給女方的保護金(可能是怕離婚之類的)。
老實說這100萬不是沒有,但想用買房子上,因為資金有限,所以想選在對的地方使用,但買房結婚就必須往後延,更別說那100萬了。
可是如結果先選結婚+給100萬,變成要住我家裡,但小弟我房間半開放式的(因為家裡有加蓋所以格局改爛了),又被他老母嫌沒隱私,這樣要怎生活,叫我要買自己的房子,或要我去跟我姐橋交換房間,但我覺得這樣不好,所以也不敢跟家裡開口。
唉。上來舒發一下,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版上大大有人有遇過類似的情形,分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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