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 wrote:我朋友在ptt上認識一個男生26歲,沒有工作,我朋友會去他家住出去吃飯各付各的送女朋友的禮物是200多塊的鞋子後來那個男的提分手...(恕刪) 別扯了,沒工作快滾,難道您朋友要供應軟飯。....(*O.O*)
棒流爪貴虧 wrote:很棒啊,有什麼問題...(恕刪) 沒錯阿! 男的很棒。是女生有問題吧,搬去人家家裡住,想也知道沒付房租、水電。吃飯男生也沒要女生請客,還送2000元的禮物給她。看來是女生太懶或是其他問題,讓男的提出分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