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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跟我要提高扶養費,原本小孩一人一個,但是現在2個監護權都歸她

與前妻是3年前離婚的,有2個女兒。當初離婚是因為她外遇!我試著力挽狂瀾,但是最後我還是忍痛放棄這段婚姻!5年的婚姻生活中,她始終把照顧小孩當作不工作的藉口,所有家計都由我一個人工作來承擔,離婚前我跟她都有借貸,但卻都是我的薪水來負擔還債!簽字離婚時雙方也同意兩人總負債每個月各拿出一半金額來繳交,小朋友的監護權各自有一個,大女兒歸我,小女兒歸她!但是我一個男人要在外面工作帶著小女孩也真的不方便,加上前妻也不願讓我把小孩帶走,所以即便大女兒監護人是我,實際上還是跟她住在一起!離婚後,負債方面,她從沒履行承諾,把她每個月應該負擔的金額付出來,所以就變成各繳各的。大女兒的生活費,我則是每個月匯過去給她,但是!我能匯過去的金額真的有限,金額真的不多,有時候收入不好時,只能匯一千給她!畢竟我還在背債,收入真的有限!(之前剛離婚時對方知道我在還債,口頭答應我一個月只付1~3千元!前妻她爸很有錢,小女兒她也是完全丟給她爸帶)
由於我的戀妻,想說好聚好散,我所掌握她外遇的證據,如她跟她外遇對象Line對話,在她動之以情說嘴下,我刪了部份,她又在離婚前某天,趁我在洗澡時,把一些她跟她外遇對象的簡訊對話照片全刪了!等於我手邊沒有她外遇的有力證據!

今年6月時,她突然跟我要大女兒的監護權,我媽那時因為開刀病危,在那個時候我根本沒什麼心思跟她談監護權的事!她在7月時,我媽過世的時候,找了她爸請了律師,請求家事法庭審理監護權移轉!我因為我媽的驟逝,我整個心思都放在我媽的後事上,她對我又一直苦苦相逼
我只好把監護權給她!

現在她變本加厲,要我負擔除了大女兒的生活費之外,還有小女兒的生活費,2個小孩一個月共快2萬,我根本無力負擔!我還在背債欸!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她一次請3個律師,這叫她生活困頓嗎?我不明白,為什麼非要這麼吃定我?當初我為了不讓家庭破碎,能做的努力都做了,最後也是跟她協議離婚的,我不明白,非要這麼逼我對她有什麼好處?我現在很無助,有人可以幫我嗎?給我一些建議吧!⋯
2015-10-14 3:15 發佈
這樣的事我實在是不了解
但不是只要履行當初離婚所簽的條件就行了,不是嗎?
而後續再要求的就不用理了
不然就被凹不完了
話說她還有能力請3個律師...
她爸很支持她跟你要錢?
嗯...就說到這吧!
原廠十八 wrote:
現在她變本加厲,要我負擔除了大女兒的生活費之外,還有小女兒的生活費,2個小孩一個月共快2萬,我根本無力負擔!我還在背債欸!⋯(恕刪)


雖然說您自己的生活也很辛苦
小孩一個月給一千生活費也太誇張
您要還債就叫孩子不用吃飯??

你生的孩子至少要負擔一半的扶養費吧
兩個小孩一人一萬每個月共兩萬
這幾乎是法院最低標準沒啥好說

至於請三個律師
這種普通案件大律師不會自己來
常常是大律師接案然後轉給小律師複代
連複代加起來就好像請很多律師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原廠十八 wrote:
與前妻是3年前離婚的...(恕刪)


我是認為你當初就不應該結婚了~~

Gugugu wrote:
兩個小孩一人一萬每個月共兩萬
這幾乎是法院最低標準沒啥好說...(恕刪)


真的假的?我怎麼看到一大堆人抱怨根本拿不到錢?
如果一個月賺4萬台幣要付2萬贍養費那自己怎麼活?
我看大概就只有找不需要保稅的工作了

給小孩贍養費是應該的,不過如果自己都活不下去那是要怎麼辦?
每個月都是月光族是要怎麼給贍養費?

aloha wrote:
給小孩贍養費是應該的,不過如果自己都活不下去那是要怎麼辦?
每個月都是月光族是要怎麼給贍養費?...(恕刪)


月光也是自己花掉才月光,憑啥小孩喝西北風?
法院可以凍結所有銀行帳戶不夠再扣薪水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line,好像在別台電腦登,資料還會在喔。

aloha wrote:
真的假的?我怎麼看到一大堆人抱怨根本拿不到錢?
如果一個月賺4萬台幣要付2萬贍養費那自己怎麼活?
我看大概就只有找不需要保稅的工作了

給小孩贍養費是應該的,不過如果自己都活不下去那是要怎麼辦?
每個月都是月光族是要怎麼給贍養費?...(恕刪)


小孩投胎到這裡
真的是三生不幸
大人的是非對錯是大人的事.小孩的贍養費是另一回事.即便是您說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前妻的錯.而您可能現在身處困境.但無關小孩.贍養費是您應盡的義務.不可否認.您說之前負擔著前妻的負債.但現在前妻又何嘗不是負擔著您應盡的責任呢..與其試圖來這尋求幫助不讓前妻逼迫您.倒不如把時間花在挣點銀兩這檔事...
1.一開始離婚協議裡有無訂出膳養費相關內容?剩餘財產如何分配?
2.大小女兒為何二個人生活費都是要由你來負擔? 不是一人負責一個嗎?
3.她該負擔的債務金額沒有確實拿出來,監護權移轉後是否有訂出大女兒的費用一個月多少?有確實給嗎?
如果她應該要負擔5千的債務費用及你應該負擔大女兒費用1萬,相抵下你要再付她五千,是否可以告知她二相互抵後每個月只給她五千?
所有的事情都依照當初的離婚協議的約定內容走,當然你站得住腳。
各區公所都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有空可以先去問看看,但因為是免費的,所以也不可能幫你解決所有事情,只是給你一個方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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