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您好:
小弟想請教各位專業或是有相關經驗的網友一些問題,還懇請賜教,感激不盡!!
小弟有位朋友,他的爸爸有時候會在外面欠別人錢,都是媽媽出來幫忙解決,但久了媽媽也累了,這位爸爸對家裡長久也未做到父親應有的責任,這一次爸爸又欠了不少錢,媽媽想要這次幫忙還清後,寫個切結書之類的,希望能夠禁止(或是有法律相關的公權力?)爸爸來跟家裡要錢
請問有類似可行的辦法嗎? 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有什麼方式可以文明禁止對方沒有權力再跟家裡要錢呢?(媽媽可以不拿錢出來) 切結書可以嗎? 該怎麼寫呢?
今天本來有去市政府的法律諮詢去詢問,可是都額滿了....
ps: 我想應該很多網友會勸這位媽媽跟對方離婚,可是這位媽媽還是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
以上,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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