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間可否有相關法律權利來禁止對方要財產? (未離婚)

各位網友您好:
小弟想請教各位專業或是有相關經驗的網友一些問題,還懇請賜教,感激不盡!!
小弟有位朋友,他的爸爸有時候會在外面欠別人錢,都是媽媽出來幫忙解決,但久了媽媽也累了,這位爸爸對家裡長久也未做到父親應有的責任,這一次爸爸又欠了不少錢,媽媽想要這次幫忙還清後,寫個切結書之類的,希望能夠禁止(或是有法律相關的公權力?)爸爸來跟家裡要錢
請問有類似可行的辦法嗎? 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有什麼方式可以文明禁止對方沒有權力再跟家裡要錢呢?(媽媽可以不拿錢出來) 切結書可以嗎? 該怎麼寫呢?
今天本來有去市政府的法律諮詢去詢問,可是都額滿了....
ps: 我想應該很多網友會勸這位媽媽跟對方離婚,可是這位媽媽還是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
以上,謝謝您!!
2015-06-26 12: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夫妻 法律權利
不離婚就繼續幫忙還錢
離婚才是真的

邱天 wrote:
各位網友您好:小弟...(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邱天 wrote:
各位網友您好:小弟...(恕刪)

都搞成這樣了還不離婚,
真的是不離不棄被當北七!

法律上是可以辦夫妻財產分離制(這部分還是要找專業律師來辦),
但是就算辦了,
這位媽媽真的能狠下心說不幫忙嗎?
連離婚都辦不到了...

light_hsu wrote:
辦夫妻財產分離制...(恕刪)


理論上就是改採分別財產制
只不過已經在婚姻存續間一段時間了
變更財產制的同時一方就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了

我是覺得這位媽媽這次也不要拿錢出來

因為拿了 , 也是沒完沒了

寫什麼切結書 , 對臉皮厚的 , 不知羞恥的人都沒用

讓他被抓去關或是被債權人追討 , 嚐盡後果才是解決之道

現在沒什麼夫債妻還的

把自己的荷包看緊 , 等待浪子回頭的一天

至少家還在

多說無益.連離婚都下不了決心去做

更別提什麼財產分離制

因為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情況
給不給錢,這是自己就可以決定的事。想用法律禁止別人來要錢,證明了這個人很軟弱。

你覺得就算有法律可以禁止別人來要錢,或是拿出切結書來擋,這個媽媽以後就真的不會再給錢嗎?
把你媽的財產都轉到你名下

最多冠上不孝子而已
法律有規定:夫債,妻不必還。妻若簽名當夫的保人,才需還夫債。



escudolin wrote:
我是覺得這位媽媽這...(恕刪)


冤有頭債有主

不是自己名下的債務本來就沒有義務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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