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說有一個20歲的老婆,疑似為了保險金殺人
新聞裡這麼說..她先跟死者婚前有了女兒,然後嫌他窮跑掉..再跟別人有了小孩,回來要求死者娶她
然後跟小王/死者合謀詐領保險金,之後跟小王在一起..目前有身孕5個月
是不是只要女人年輕漂亮,殺人放火都可以不起訴??
男人換過一個又一個??
她生了3個,父親3個....
01也有這種例子
女人離婚,有小孩..結果一堆男人追求
撇開犯罪不講,似乎女人只要漂亮,就有男人拜倒石榴裙下,生過幾個都沒差,父不詳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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