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方日前在南港一家汽車旅館逮捕一名23歲黃姓賣淫女子,她供稱自己才結婚1個月,因為「要買的東西很多,老公給的錢不夠」,才下海自己賺;黃女的丈夫趕到警局幫她交保時,得知新婚妻子為了買名牌出賣肉體,臉色鐵青一句話都不肯說,繳完錢就帶著妻子離開。
婚前其實就有經驗了 一次8000~9000不等
是不是以後她老公每上幾次都要計算價格划不划算?? 那是不是以後分手也要拿計算機出來計算 上過幾次 再了多少錢 夠不夠打平
這年頭需要的很少 但想要的是非常的多
為什麼總不能努力學習就自己的專業來取得錢財 君子愛財取之有德
要靠物質來滿足真的很無言
才結婚一年 就搞援交 竟然是為了買名牌包這種鳥事情
一個正常的名牌包 了不起才十幾萬 犯的著為這十幾萬出賣自己的身體嗎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