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有點怪
不過真的有人是這樣嗎?
有沒有外遇之後,跟小三或小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啊??
先說好
我是不贊成通姦除罪化的.......
1. 久了、膩了、習慣了、相處沒有情調了,所以在外面找刺激
這種基本上只是玩,跟外遇對象沒有真感情
就算離婚跟小三(王)在一起,也還是會一再循環
2. 婚前並不完全了解對方、也不夠了解自己,所以夫妻之間問題太多
通常會有一方退讓,改變自己的個性來屈就對方,成全一個假象的美滿
而退讓的這一方,委屈久了總是會爆發 ( 尤其另一半完全不體貼自己的委屈 )
這時候又剛好遇到一個懂他的人,就一發不可收拾
而這類型的外遇,相較於第一種,比較容易遇到真愛
( 因為第一段的失敗已經了解到自己想要什麼 )
所以也比較容易過著不一定幸福快樂,但至少心裡舒適的生活
我有一個親戚,是第二種
跟現任的配偶過得真的是很甜蜜恩愛
閃到我眼睛都快張不開
不過還是要強調
外遇是不對的行為,對雙方家庭跟小孩都是很嚴重的傷害
真的覺得婚姻很痛苦,已經到了走不下去的地步
就先離婚再展開第二春
順序如果反過來,代價可能會高到你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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