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今天跟我要小孩的出生證明,我問他用途,他說他要自己留著用.但我很怕他其實有其他用途,但沒有跟我說,想請問各位,如何避免前夫拿孩子的出生證明做其他用途?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歸屬在我,他每月付小孩的學費與生活費.前夫有加拿大公民身分,兩個孩子也有加拿大的身分證與護照.目前孩子的身分證與護照都在我這邊.我所知道的用途就只有登記戶口了.所以麻煩各位解答了.
Gioq2001 wrote:想請問各位,如何避免前夫拿孩子的出生證明做其他用途?...(恕刪) >>>在證明書的上面註記* 限XXX留作記念使用,其他用途無效 *>>>一般出生證明 , 就是報戶口及請領保險使用或證明自己有小孩其他好像沒什麼用而且理論上孩子的父親也可以去醫院聲請補發吧???
嗯..............................................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不COPY一份後,就寫上是只給前夫留著用(紀念)呢??噗~~~現在複印件不都是要求要寫上用途嗎??然後簽上名,日期標註,搞定收工!!Gioq2001 wrote:前夫今天跟我要小孩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