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今天跟我要小孩的出生證明,我問他用途,他說他要自己留著用.但我很怕他其實有其他用途,但沒有跟我說,想請問各位,如何避免前夫拿孩子的出生證明做其他用途?
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歸屬在我,他每月付小孩的學費與生活費.
前夫有加拿大公民身分,兩個孩子也有加拿大的身分證與護照.目前孩子的身分證與護照都在我這邊.
我所知道的用途就只有登記戶口了.
所以麻煩各位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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