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年在fb又跟她連絡上了
暫時就稱呼她為y好了。
y女在LINE抱怨她男友(簡稱a男)
看她沒錢就拋棄她
跑去跟一個對a男事業有幫助的女生結婚
當時彼此都還是單身,
再加上y女也滿熱絡的,
於是同學會之後就一直跟她互動,
然後沒多久就在一起了,
前半年就跟一般的情侶差不多
後來y女編了很多理由
媽媽生病,外公得肺癌,工作煩忙
漸漸的減少見面次數
一年見不到五次吧
在那之後感覺跟她的關係就不太一樣了
在這段期間,
對方不時的用各種名義跟我開口借錢
前後總共大約跟我借了三十萬
因為沒有代步工具
也要求我買一台全新的機車給他
當時跟我說她名下有欠銀行錢
不能直接買她名字
而後她說車子以後會有罰單
以及強制險的問題
無法直接過戶到她的名下
y女要求我將機車過戶到他父親的名下
過戶是她拿我的證件去辦
但最近去查後,因個資法只能查到車主的姓
都不是過戶到她爸媽名下
不是如同y女所說的那樣
到今年四月打電話和傳訊息也不接不回,
中途我也有傳訊息
直接問y女對我跟他的關係的想法
如果沒有心要在一起了
可以直接告訴我答案
我錢不會要回來
但y女也一直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過
本想說就算了,錢的事情也不想追究了
但最近看了臉書的動態
才發現y女和a男合照並懷孕多時
於是我很生氣的傳簡訊問她是怎麼回事
明明在臉書上面的照片動態裡面
y女也大方承認自己懷孕的事實
卻還理所當然的回我
是吃錯藥變胖15公斤
我很不甘心的在簡訊裡面
請她將之前所借的錢歸還給我
但y女挑明的說
她有握有我跟她之前的聊天app對話記錄
裡面有不用還的內容
還警告我如果再傳訊息給他
就要告我騷擾
並說她工作不穩定
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
如果y女有悔意可能還能讓我感覺好過些
但是y女一副你也不能拿我怎麼辦的態度
讓我非常的不甘心,
事實上也從未還過我半毛錢
也有詢問過一些人,
但是每個人都說談戀愛時
都是你情我願的
這在法律上是很難討回這個公道的
貼在這裡是想詢問大大們
遇到這種事情難道只能摸摸鼻子
自認自己當初視人不清嗎?
有沒有其他的可能性還我一些公道嗎?
感謝大大耐心的看完這篇文章,
希望可以在這裡得到一些解答或是建議,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