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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跟前女友聯絡?

總之就是...
曾經交往過就不能當朋友嗎?
說什麼有往來就是要復合...
就是很單純的朋友,有共同的話題不行嗎?
請各位指教?
2014-07-24 11: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女友
避瓜田李下之嫌吧~~

再者往往感情的事 既然決定分手~ 那就是 曾經滄海 難為水了~

當朋友就沒有必要了~~ 除非緣份還在 能讓彼此再碰在一起


fayever wrote:
總之就是...曾經交...(恕刪)


沒人說不可以吧

如果你有女友了或對方有男友了,就盡量不要吧。

fayever wrote:
總之就是...曾經交...(恕刪)


因為通常有啪啪啪過
聊著聊著偶而就會運動一下........
到最後如果沒有復合的話,就會變成放鞭炮的朋友
因為你們曾經有情愫過...
因為你們可以突然有以前的甜蜜感出現...
因為你應該不缺這個朋友....
你女友或老婆一樣的口氣

跟你說為何不能跟前男友連絡?

你覺得OK,當然你跟前女友聯絡就OK嚕

PPTIME wrote:
你女友或老婆一樣的口...(恕刪)

我覺得OK啊,甚至連暗戀他的人找他出去我都OK。
不過就是朋友有什麼大不了的。
fayever wrote:
總之就是...
曾經...(恕刪)

我家那隻就不准我聯絡,因為我每次都讓她酥麻到底,欲仙欲死!~
如果還有連絡,那還得了!~

fayever wrote:
總之就是...曾經交...(恕刪)

不再交女友就行。
我砲故我在

PPTIME wrote:
你女友或老婆一樣的口...(恕刪)


+1 如果你也能接受女友跟前任出來喝咖啡~那ok

基本上我覺得跟前任聯絡真的沒必要

自己同性朋友都不見得那麼熱絡了是要聯絡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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