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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內文提到"白很堅守她的底線 她想談的只是一段單純的感情.不想發生肉體關係"
10個出軌有10個都會說自己逼不得已的
誰手上的證據多 誰請的律師比較有POWER就對誰有利
要不要告通姦罪和妨礙家庭是老王的原配做主
只要她覺得面子掛不住或是想來點意外之財都可以告 差別只是判賠多少錢而已
2.如果通姦罪或妨礙家庭成立的情況下.但如果是白自行跟晨坦承這一切婚外情及是否可購成減刑的條件?
A:都知道會成立了你還問第一個問題要幹嘛? 婚外情就是婚外情
假設老王的老婆覺得面子掛不住無法繼續共組家庭 那還是成立
至於有沒有減刑緩刑 你問律師吧 大多數只是賠錢了事而已
3.罪通姦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可以易課罰金.避過牢獄之災
A:你家的姑狗大神已經開始痛哭流涕了
4.白如果想控告小王.妨害性自主的方面.如果在關係發生後在跟男方的通話中側錄白並不想發生關係.這段錄音是否可當作證物?(白當時不知道保留保險套和驗傷即可當作證據)
A:可以當證據 但是證據成不成立有效無效要看法官當天心情爽還是不爽
5.目前是10天搬家期限的第2天.事情還沒爆發開.請問有網友能提供好的建議嗎?
A:沒有 我倒是很期待爆開之後上新聞的後續發展
因為從文章看起來女生只是想拿好處卻不想付出任何回報
這是一種把男人當凱子敲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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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1.玩火要有自焚的心理準備
2.SO?
3.綠油油的男友好可憐也好可悲
4.聽起來有點像放屁的解釋 裡面能信的原因大概只有C吧
因為A一個會顧家庭的人怎麼會離婚後同居又交兩個男朋友 請問小孩子的感受呢?
B的原因是 女人找工作很快 一個有本事遊走三個男人之間的女人(老王 男友 原來的老公)
要應徵新工作絕對不是甚麼難事
D老王又沒說要對男友不利 只說要把事情抖出來而已
反正老王也知道白有男友也離過婚 他根本不在乎大家一起用
反而比較在乎的是他自己沒得用
所以這個藉口會不會有點太瞎?
而且正常不是應該先煩惱小孩子的安全嗎?
f0982868614 wrote:
以下人物.職業.背景為保護隱私皆經過變造
失婚媽媽簡稱:白 .出軌者簡稱:小王. 小王的老婆簡稱:晨. 白的母親簡稱:老媽子
白的男朋友簡稱:男友
白是位失婚媽媽.有1個兒子.為了小孩的教養問題跟老公離婚後還是住在同個屋簷下
白有個男友.但這件事發生的期間白常因為一些小事就找他吵架
白的老媽子常再樓下的里活動中心走動串門子.所以白也常陪老媽子一起去
再這個活動中心裡面的小王(已婚)跟老媽子認識了很久.也很照顧白的老媽子 還會開車大夥一起出遊
所以老媽子對小王的印象很好.而且在某次的意外中曾被小王救過一命.
故小王再白的家族裡面很吃的開.白也很感謝小王對老媽子的照顧.後來互稱兄妹
但小王對白的老媽子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近一步接近白
感情的事情說起來很奇妙.這對乾兄妹不知為何竟發生了婚外情
白很堅守她的底線 她想談的只是一段單純的感情.不想發生肉體關係(白這時跟她的男友處於冷戰期間)
有天小王藉口出遊把白載到汽車旅館.白當時嚇了一大跳.
小王堅稱只是來看個電視休息一下 不會對她怎麼樣. 單純的白竟然相信這種鬼話
進去後發生甚麼事大家應該都猜的到.
事情發生前白有堅決的表達不想發生關係.但畢竟瘦弱的女生敵不過男生的力氣
白很後悔.覺得對不起她男友 但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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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事後以這段婚外情為威脅控制.要求白繼續跟她發生關係.不然就要把這段婚外情跟晨說.
和去白的公司鬧.讓她身敗名裂.並且去對付白的男友
白顧慮到家裡的老媽子和小孩跟工作只好委屈求全. 並騙小王說已經和男友分手了
這段關係又繼續維持了半年之久....
發生關係後由於個性的弱點及顧忌的事情完全被小王掌握.被玩弄於股掌之前 無法脫身
白知道他是個第三者雖然並不是自願發生關係.但事情曝光後.傷害的是兩個家庭.而且怕影響到小孩子
其實在白第一次被強迫發生關係後 白就要求結束這段感情.但小王提出多項分手協議.
內容大概是":白不能交新的對象和結婚.還有一個月要發生一次關係.出門的時候要牽手.....等等
直到最近白的精神快要崩潰 快要受不了.但小王還是以要去告訴晨這段婚外情 大家玉石俱焚要脅.
白不甘在受脅迫.小王只好威脅說:我給妳10天搬家找工作.10天後我就跟晨爆出這一切.妳自己好自為之
白整個人慌亂失措下被男友發現不對勁.才跟男友坦承這一切
但目前不清楚小王是虛張聲勢要把事情鬧大借以繼續控制白 還是真的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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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的重點:
1.白不想發生關係只想單純的交往.發生關係是被威迫的並且也有通話錄音.內容有提到從頭到尾都不想發生關係.是否也構成通姦罪或是妨礙家庭
2.如果通姦罪或妨礙家庭成立的情況下.但如果是白自行跟晨坦承這一切婚外情及是否可購成減刑的條件?
3.通姦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可以易課罰金.避過牢獄之災
4.白如果想控告小王.妨害性自主的方面.如果在關係發生後在跟男方的通話中側錄白並不想發生關係.這段錄音是否可當作證物?(白當時不知道保留保險套和驗傷即可當作證據)
5.目前是10天搬家期限的第2天.事情還沒爆發開.請問有網友能提供好的建議嗎?
註記:
1.小王很堅持分手條約的其中一點 就是一個月一定要發生一次關係.如果白不能履行這點就要玉石俱焚
跟晨說出實情.讓晨去大鬧白的公司.家裡.和老媽子的家
2.晨是會大吵大鬧型 無法溝通型的
3.男友雖然很生氣.但還是選擇原諒白.想辦法解決問題中
4.白忍氣吞聲維持這段協議的幾個要點:a.自己的家庭和對方的家庭 b.工作 c.名聲 d.男友的安全
01確實能讓人增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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