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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自刪
2014-05-26 0:18 發佈
你的女友其實也不過分吧,住在你家畢竟還是有壓力,


但是我覺得如果你不幫你女友支付所有費用(她的生活費,她的租金,她的所有費用)
也完全不過分就是了
我知道有壓力,但是我只是要求偶爾一天來住,單純陪陪我而已



qaz55818 wrote:
我知道有壓力,但是我...(恕刪)


能不能你去她那邊住?
我想意思也差不多吧?
你去睡她家...不行嗎??

不然先訂婚或直接登記好了

這樣名正言順....
那你幹嘛不"偶爾"過去住一天?
你在家很舒服不代表別人去你家也可以很舒服又自在…

除非你女友和妹妹是睡同張床,
那你就要考慮清楚,你把她當結婚對象,
但人家未必哦~
她跟他妹住,她不讓我去她家,因為那是雙人房,不是大透天

如果可以我早就過去了


我沒資格也沒空間過去住,但是我還是照樣幫她分擔房租

我的要求只是,偶爾她來我家而已


這個我也問過,他自己也是說是以結婚為前提跟我交往

只是就是說不習慣住我家而已

婚前都這樣了,拿錢不手軟了

真結了不叫你把薪水全數收繳才怪

你就準備被家人埋怨 當一輩子的無薪長工吧

qaz55818 wrote:
女友與妹妹同住,分攤...(恕刪)

你父母有同意許可嗎?

有名份的都會不自在了

更何況是尚未正式入門的女性居住男方家

父母很滿意這個女生
也能接受他待在我家,幾乎把她當家人一樣


我早上要上班,下午回來後要經營自己的網路事業


所以很忙,但是我都會抽空陪她,帶她出去

只是有時候壓力很大,想要她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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