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沒提親時 請女友問父母聘金和餅錢多少 問到以後我轉告父母 然後擇日提親
提親當日媒人有再次提出聘金和餅錢的事 對方也沒議意 於是完成協議
後來我們開始拍婚紗 訂餐廳 合八字 買對戒 看喜餅
都做了差不多 在昨晚我女友居然打電話來說 她媽媽沒講聘金和餅錢
還要我背書說 當時媒人沒提 要我一口咬定
現在我女友再叫屈 說我們全家和媒人在欺負她們家父母和她
還打電話來兇我 還要我背書說 當天提親就是沒講
再來還要我打電話給她媽媽 她媽媽也說她甚麼都沒講
然後又扯到說甚麼錢本就該父母要出 不然自己出以後生活會困苦
她父母又說 看我經濟狀況那麼不優 家境不好 這樣不敢讓女兒嫁 怕女兒困苦 會擔心
我只能說當時要提親時我就有說過我家境和我經濟 她也接受才答應
如今她聯合她父母來扯一堆事出來
我問她到底要怎樣談一談 看要怎樣說一說
她又不說 現在所有婚事暫停
她也沒再打電話來也沒再LINE我
------------------------------------------------------
我在想百分百一定取消婚事
在想我之前花的這些錢該怎麼賠償
再來求婚戒和6萬的存款在她那 該怎麼要回來
現在我該怎麼做?
worseee wrote:
一開始沒提親時 請女友問父母聘金和餅錢多少 問到以後我轉告父母 然後擇日提親
提親當日媒人有再次提出聘金和餅錢的事 對方也沒議意 於是完成協議
後來我們開始拍婚紗 訂餐廳 合八字 買對戒 看喜餅
都做了差不多 在昨晚我女友居然打電話來說 她媽媽沒講聘金和餅錢
還要我背書說 當時媒人沒提 要我一口咬定
現在我女友再叫屈 說我們全家和媒人在欺負她們家父母和她
還打電話來兇我 還要我背書說 當天提親就是沒講
再來還要我打電話給她媽媽 她媽媽也說她甚麼都沒講
然後又扯到說甚麼錢本就該父母要出 不然自己出以後生活會困苦
她父母又說 看我經濟狀況那麼不優 家境不好 這樣不敢讓女兒嫁 怕女兒困苦 會擔心
我只能說當時要提親時我就有說過我家境和我經濟 她也接受才答應
如今她聯合她父母來扯一堆事出來
我問她到底要怎樣談一談 看要怎樣說一說
她又不說 現在所有婚事暫停
她也沒再打電話來也沒再LINE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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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百分百一定取消婚事
在想我之前花的這些錢該怎麼賠償
再來求婚戒和6萬的存款在她那 該怎麼要回來
現在我該怎麼做?
求婚戒和6萬的存款先拿回來~
其它的很難~
但要出殺手鐧之前,還是請媒人或是父母親自出面跟對方了解
畢竟事出必有因吧
下面是其中一個方法,要不要這樣做就看樓主自己了
=== QUOTE ==
基本上婚約是不可以強迫履行的(民法975條),也就是即使訂婚後,雙方仍有反悔的空間,可以要求取消婚約,並非完全無法取消,不過解除婚約也並非完全無限制,若解除婚約而造成另一方財產上或精神上之損害,無過失之一方是可以提出必要的金錢賠償的,以避免婚約被視為兒戲因而造成善意一方受害。
※民法977條(解除婚約之賠償)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 979-1 條(贈與物之返還)
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第 979-2 條(贈與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UN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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