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個不到三年的女友 已經失業一年了 30幾歲找不到工作不然就是做半個月就被趕走她家住台北有房貸出去玩吃住都是我付小弟本人初任公務員一個月領五萬多 存款一百多萬 沒車沒房住家裡 老爸老媽也沒工作每月給家裡一萬 優惠存款一萬 自己生活費五千 兩萬儲蓄險跟外幣投資剩五千是兩個人出去玩的花費或買衣服最近跟我要生活費 不給又說誰誰誰的男友一個月給兩萬難道我要把五千給她當生活費 公務員又無法增加收入 買車的計畫又要延後了
nakedMile wrote:一個月領五萬多 存款一百多萬...(恕刪) 100/2=50 /12=4.XXX夠活四年了買車也不用100w 買BMW??公務人員優惠存款??看似抱怨文為啥我怎麼看都像炫耀文~我病了嗎~
nakedMile wrote:交往一個不到三年的女...(恕刪) 一個可以讓自己失業這麼久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我想都無法正常相處吧竟然還反過來要生活費???還不跑!!!是有多正?五千也不是不行做到膩就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