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社會大眾多多支援"代孕法案通過"
讓我們這些結婚多年,無法順利得子的父母們,能真的當當父母,
我們流產二次,非常渴望有孩子,還請社會大眾多幫幫忙
希望有更多像陳醫師及江委員這類的人能多多支持我們這群角落的無子之苦的家庭,謝謝。
2014年1月3日將表決,期望能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20000901-260109
1986年初我公開呼籲解禁代理孕母,迄無第二個病人現身,諸位可以想見她們的壓力有多大。凡過去做過代孕,現在進行中,或是未來想要做的,都不可能站出來讓反對者阻擋與羞辱。
台灣多年來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人口政策始終繞在鼓勵能生者要生多生,卻未顧及不孕者,以致沒有成效且有歧視之嫌。相對於墮胎,反對代孕的多數女性主義者卻企圖鬆綁法條,簡直是鼓勵扼殺生命,反對創造生命。
允許代孕始於歐美國家,他們何來反對者對代孕最常見的控訴──受制於傳宗接代?反對者一再用權益問題,尤其是代孕者權益受損來阻擋代孕,可是,先進國家正是以「人權」的角度核准代孕:讓需求者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讓代孕者有成全他人之美的權利。代孕是何等高度自願的行為,需求者有能力強迫別人代孕嗎?
口口聲聲為兒童著想的兒童福利聯盟,鼓勵收養出養卻反對代孕,不但流於意識形態且毫無實證基礎。根據歐美國家發表的醫學文獻,收養的糾紛率約15%,代孕的糾紛率約千分之3。
收養結合了「不自願捐精+不自願捐卵+不自願懷孕」,比起代孕的「自願懷孕」要複雜的多,後遺症更是上述總和。我們要求兒福聯盟公開多年來辦理收養出養的成效:證明台灣的孩子出養後是幸福的,長大後也沒有心理失衡問題。
代孕要克服的是那10個月的問題,收養則是三方(收養家庭,出養家庭,當事人)一生的功課,我們請辦理收出養的兒福成員,每個人都去收養孩子取得實際經驗,不要光說不練。
2004年公民會議已經同意「有條件通過代孕」,但受迫於婦女兒童團體反對,拖延迄今,直到現任國健署邱署長才又啟動。
前不久的多元成家方案提醒我們,今日我們應該關心同志們的婚姻與養育議題,不孕夫妻的訴求早該過關了。代孕在先進國家施行將近40年,研究評估報告已經一大卡車了,在台灣推動代孕有何困難,找出適合國情者便是了。
請別再繞著無償有償打轉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中女性做家務,也要有償──「為自己最愛的人與自己製造的孩子服務,尚且要錢呢!」若擔心商業行為,請先禁止婚姻,因為婚姻充滿最多的商業行為。
最後,提醒每個人「將心比心」,成全別人追求幸福,這是人生最高境界。命運很公平,有一天,可能是你女兒,你的姐妹,你最愛的女性面臨代孕需求,那時候你還會告訴她們:妳們高階女性拿錢在欺壓低階女性為妳生孩子嗎?(作者為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代理孕母解禁推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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