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庭是台灣人,女方家庭是客家人,男生獨子,一般上班族,女生暫時無業,男方家長剛把十幾年的房屋貸款還完..怕將來增值稅過高,這房子近期打算過給唯一的兒子目前女生懷孕4個月..男生家長前去提親吃餅大小定之外,女方家長還提了2個條件1.房屋需要登記在媳婦的名下...2.做月子不能由婆家做,要去XX月子中心做(萬/日)男方家長猶豫..思考這門親事還談的下去嗎??無奈兒子堅持要照辦,最後恐怕還是要答應了..
這事情和男女雙方是臺灣人或客家人一點關係也沒有,樓主不用特意寫出來。這件事的關鍵看來應該是老爸不應該把房子過戶給兒子留著自己養老,可以給兒子一筆錢另外買房付頭期款。如果女生還願意嫁給他,就娶吧!月子中心高興在那裡做就去那,叫兒子自己負擔,父母不須出錢。年輕人的事,自己處裡,父母不須在旁瞎擔心。
歹命 wrote:月子中心高興在那裡做就去那,叫兒子自己負擔,父母不須出錢。年輕人的事,自己處裡,父母不須在旁瞎擔心。 房子的事我沒什麼感覺做月子中心的事..我就覺得有點妙..為什麼要指定?還是說現在的產婦都是去月子中心做月子?(我太久沒生孩子,有點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