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前輩是否聽過或有辦"夫妻財產分別制"?
是這樣的
小弟因和內人價值觀迥異
所以早以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
也三年過去了
現在發現其實很多狀態下
堅持這個比例等於是限制住互相對對方的體貼
以免讓自己失去保障
到現在為止還很難跳脫這個心理障礙
再加上原本對方就不想生小孩而我想生
在此情況下應該要多給對方一些保障
於是更協議了我幫忙出頭期款買房子以及生活費負擔7:3的比例
最近因為內人轉換跑道
除了試務及準備工作之外無暇顧及我的感覺
於是我開始去思考這樣子的情況會維持多久?
是不是能夠討論一下新的平衡方式?
再加上我爸媽因為疼惜兒、媳
一直在我們生活壓力、鼓勵上進心的方面有所表示
所以我認為繼續守住分別財產制以及7:3的窠臼其實是不合時宜的
雖然我的出發點在於這個改變應該是對對方有利的
但是卻沒考慮到對方是極為信守承諾的人
如果沒能得到她認可的話即使是對自己有利也不願改變平衡
這點算是我的疏失
ANYWAY
後來討論的結論有二
1.維持分別財產制
分擔比例繼續依照7:3不變
共同以外東西皆需自己依各自能力購買
2.恢復法定財產制
我可以把個人薪水跟贈與的部分分開來看
贈與的部分即為個人所得EX:受贈的辦公室
薪水及贈與衍生所得EX:辦公室租金則都規劃為共同
一開始可以先從對方有多少薪水我就拿多少額度出來放入對方帳號作為共同使用
等到信任感增加之後或可增加比例
這樣的優點在於不再需要言明分攤比例為多少反正都是一起的一起出
缺點在於對我而言資金彈性運用度變少甚至沒有
然而對方也保證在對方規劃正常使用下不會發生讓我沒錢用的窘境了
SO
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參考的意見
版上或私訊皆可
謝謝
首先夫妻財產分別制並非我所願~
這是價值觀不同的兩人要結合在一起的必要之惡~
至少目前我們兩人的共識是這樣~
我想討論的僅僅是在這種制度之下~
選擇對自己保障的人多或者是相忍為家的人會比較多?
至於您說到油米柴鹽之外~
需要多點玫瑰花這點我相當認同~
我想不管是在法定制或分別制的狀態下~
以溫暖包容取代責難懷疑~
這都是有必要的~
zzzchen wrote:
夫妻之間有必要談論到這樣...
難道油米柴鹽外,不能多點玫瑰花嗎?
如果雙方都算計的話,不如保持原狀,而你直接贈與給太太如何?
懷孕(拿到媽媽手冊)給100萬,生一個(小孩出生報戶口)給1000萬,生雙胞胎加碼多給500萬
但夫妻要這地步,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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