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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更新)[文長]沒結婚真的不要有金錢來往, 我就是一個失敗例子

========================9/16更新:==================================
先感謝很多網友的建議, 批評以及鼓勵

那女人依然是玩失聯,無論是傳簡訊或是打電話,她一律不回覆,真不知道她到底在計算什麼。
唉.......
律師的部是,我是有在詢問,可是礙於談話內容暫時要保密的關係,只能再過一陣子再跟各位說明...


因為我的愚蠢,弄得現在家裡每個人都無精打彩的... 每回家一次,我的內疚感就再增加一份
有些網友問我為什麼這樣一個女人我還選,
其實在我家裡時。除了懶做家事之外,基本上也算是個稱職的伴侶
她當時也不介意我薪水低(其實當時我們薪水差不了多少...),平常消費也會主動分攤。
互送禮物時也算捨得(當然我也沒有手軟...)
只是當公務員後才慢慢變質的,
在金錢的誘惑面前,一個人能夠變成多邪惡,多念險,真的不會有人知道

可能這就是人家常說的 "人能夠共患難,但不能共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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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以下事情不是發生在台灣, 金額都是在說港幣
2.我的背景:
我今年29, 收入不算很高, 算過得去... 家裡還有一個弟弟
我父母學歷不高. 都是從事低薪行業的, 他們儲錢的方法就只有努力工作, 省吃儉用。到現在差不多60歲, 依然每天努力工作。他們工作那麼久,沒出過幾次遠門,就算有,也是跟公司去的優惠團,更惶論出國。
我媽一個人打三份工作, 我爸也差不多, 從早上八點半一直做到晚上九點才回家....
3.前女友的背景
快31, 本來是同事, 後來考上政府機構後, 薪水很高

正文
四年前跟前女友交往, 一開始就知道她家景不好, 可是我也沒介意, 因為自己家庭也不是有錢人。
交往不久(三個月不到), 前女友就以要考公職, 可是家裡太小太吵沒辦法看書為由, 借住到我家一陣子。
本來想說就幫她一下, 結果她把家裡大大小小的東西都拿到我小小的房間去, 而且考完試後也再沒有搬回家。
在她住在我家的期間,吃喝睡都在我家裡,而且她不吹電風扇,一熱就開冷氣。可是一毛錢都沒給過我父母。更沒有幫忙做過家事,沒洗過衣服,沒掃過地,頂多是吃完飯後不好意思才去洗碗。家事都我媽在做。
但我父母也沒說過什麼不滿(至少在我面前),以上內容主要想表達,我父母對她已經很好。

兩年前,我父母覺得我也是時候要成家了,就把所有的積蓄約80萬結我當頭期款買房子,
經過一輪看房子之後,終於以260萬買了一個自己滿意的家。
準備要買的時候,前女友不斷說什麼我買房子之後,她會很沒安全感,以後一起生活後,生活費分攤,但房子沒她名字,如果分開她就變得什麼都沒....

我一時心軟,想說都交往那麼久,也認定她是以後的伴侶
就叫她也付一點錢,然後就加了她的名字在房契裡。最後她給了我5萬,然後有付一部分買房子時的雜費。
我自己則付了65萬.然後剩下的錢都拿去裝修跟買傢俱(期間她也有付一些錢去買傢俱)
買房子後,她順利上了公職,薪水快多了一倍.本來一開始說好是兩人各半的繳房貸的,
以為之後生活會好一點,結果她除了頭半年有按承諾付房貸外,之後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繳,而且生活上開銷都在我負責(水、電、石油氣、管理費、停車場租金、飲食開銷等....).她只有偶爾會買些好料回來。
說真的,我一份薪水,只能剛好付完這些開銷,每個月幾乎沒存什麼錢,可是我並沒介意這些。

直到今年一月時,被我媽知道我沒存什麼錢時,她一直問我為什麼。我不得已才說出我們的相處方式。
結果被我媽唸了很久,說做人一定要有積蓄之類的。
回家後想想也對,就跟她說以後房貸的錢要跟之後講好的各付一半。
還有因為已經求婚快一年了(她鑽戒也收了),但我們都沒準備過結婚的事,到底要不要結(因為當時她剛換工作沒多久,工作還沒上軌道,所以有協議先把結婚的事壓後)
結果她居然說不想結了,然後第二天就把家裡的外幣(以前去旅行時剩下的),一部分衣服,鑽戒等都拿走了。然後一直失聯,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其實在談判前我們也冷了一陣子了,原因是我覺得她太度越來越冷淡,而且在家常常手機不離身的傳簡訊,她聲稱是工作上一個很聊得來的學姐。可是我有發現她隱暪了聊天對象還有另一個有妻兒的男同事
直到快一個月後,我直接在facebook改狀態回單身。 再過了幾天,終於聯絡上她,很平靜的交待完後正式協議分手。
可是房子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本來想說她付房貸的錢,頭期款加起來約10萬按樓價升值比例算(兩年間房子升值到550萬了),裝修、傢俱還有其他雜費則原價還她,金額約50萬。怎料她說不行,她所有出過的錢都要按房價升值來算,總共100萬,另外她有付過錢的傢俱電器通通都要回來。一個月內搞定。
雖然覺得不合理,可是也沒辦法要答應她。我已經立刻到各銀行去加大房子的貸款額,可是銀行那邊手續真的沒那麼快,最後批核已經是一個月後的幾天。
我有請求她遲一個禮拜給她錢行不行,可是她完全不回覆,又在玩失聯。
我把情況告訴我父母,她知道後血壓狂升,因為她一直有高血壓的問題,我真的很怕她會因此中風.....畢竟那錢是我父母辛苦工作了大半生存回來的。

我把我媽身體的情況告訴她,請求她多等個幾天不要讓我媽失望,畢竟我家人也對她很好。
她居然只回我說我用我父母的性命來威脅她...說這幾年的節日都有在我家吃飯,已經對得起我父母有餘...
但她還是沒回我多等多天行不行...

期間問過很多律師的意見,他們都說加了她的名字,法律上房子她就能分到一半,不管她有沒有出錢....

又拖了一陣字,這期間房貸還是我在繳,房子還是不停升值。可是房子有一半是她的...那就等於我用一份的錢,去供半間房子。那女人又一直玩失聯不回應。根本就是已經計劃好。
我只好跟她說房子賣掉,先各自拿回大家出的錢。然後剩下賺到的錢平分。沒想到隔天她就回我賣就賣。一半就一半。沒得商量.........

我還是跟我媽說了要賣房子的事...
可能已經有心理準備吧,她反應比想像中冷靜了一些。
可是前兩天她把我叫回家罵,一直罵一直罵。
到最後我看她眼睛泛紅地說了一句:"你出生根本就是來向我討債的!"
我沒說什麼,也沒得反駁,除了不停地說對不起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再說什麼。
可能在外人眼中,反正本金有保住就好。可是看在他們眼裡就是自己的辛苦錢被騙走一半。
我父母這幾年最自豪的事,就是以他們的收入,能把我跟我弟供到唸完大學,而且還幫助我買了房子。
如今卻變成這種景況。我從來沒看過我媽哭過...這是人生第一次,
他們已經辛苦了大半生,都沒享受過什麼。現在這種年紀還要他們承受這種事。
我實在太不孝...

我post我的故事出來,一方面是抒發這幾個月的心情;另一方面是希望大家做個借鑑,就算多親的情侶也好,錢的事最好還是分明一點。因為人邪惡到什麼程度,真的無法想像。不要因為一時自以為偉大,害到家人父母。
你連父母的債都沒有還,還憑什麼去幫助跟你無真實關係的所謂男/女朋友呢......
2013-09-15 10:55 發佈
就跟我女友前沒多久要求房子共有的情況一樣嘛..還好我沒心軟答應
不然我也慘CC
本王的母后比較"老謀深算"(母后正在後面瞪本王...哇哈哈),母后從以前就告誡.教育我們家兄弟,男人要有骨氣,以後買房子,靠自己的本事買,然後婚前就要登記在自己名下,千萬不要讓另一半出錢或向另一半借錢,如果你們兄弟買房子沒錢,來向母后或父王借,父王母后絕對供應你,但是千萬不要向另一半借,也不準登記在另一半名下,否則以後出事,你絕對會非常慘,所以本王家兄弟的房子都是婚前就登記在自己名下,而且從沒向女方要過一毛錢...哇哈哈...
這案例最近好像越來越多

之前有一個網友更慘, 對方騙他把房子登記給女方, 房貸繳完後, 女方馬上翻臉要求賣房子

所以男人們千萬要記得, 就算是已結婚了, 還是不可以把房子登記共有

除非對方有一定比例共同分擔

最好結婚也得要簽婚姻財產協議書




raymond0322 wrote:
這案例最近好像越來越多

之前有一個網友更慘, 對方騙他把房子登記給女方, 房貸繳完後, 女方馬上翻臉要求賣房子(恕刪)


如果都是我的錢, 我頂多當投資失利...
可是錢是父母的辛苦錢...

不想到這我就內疚不已了
你最致命的錯誤,就是還沒結婚竟然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你的防備心真的是低到不行。

房子勿登記在另一半名下,女方不爽就分手,我個人會希望女方要依賴我為主。

存款簿等我大概要了解,因為我有遇過,家產5000萬給老婆管帳,老婆竟然開空白支票給娘家揮霍。

再來,你的敏銳度和識人的能力造就你目前的窘況。

你的雙親真的是最大的受害者。

拜託你有本事,每天工作15個小時來還債也不為過。
Elvis.h wrote:前言:
1.以下事情不是發生在台灣, 金


談戀愛熱戀悸動也別昏了頭,
男人為了以後結婚準備小窩,
最好在自己名下且全部自己負責,
不要奢望你遇到的一定是好女人,
更別想她要分手後一定公平對待。

就算她只出部份5萬,亦無協議贈與,
但是,除非她自己親口承認,否則死無對證,
相信就算提起訴訟,她亦會當庭全數否認,理由一堆打死不認,
除非有證據,否則法官很難依比例原則公平分配。
還好吧260萬的房
現在賣550
一人一半
沒虧錢啊

Elvis.h wrote:
前言:1.以下事情不...(恕刪)
女人要跟你分手前都早就計畫要怎麼把你榨乾
究竟
Elvis.h wrote:
前言:
1.以下事情不是發生在台灣, 金額都是在說港幣
2.我的背景:
我今年29, 收入不算很高, 算過得去... 家裡還有一個弟弟
我父母學歷不高. 都是從事低薪行業的, 他們儲錢的方法就只有努力工作, 省吃儉用。到現在差不多60歲, 依然每天努力工作。他們工作那麼久,沒出過幾次遠門,就算有,也是跟公司去的優惠團,更惶論出國。
我媽一個人打三份工作, 我爸也差不多, 從早上八點半一直做到晚上九點才回家....
3.前女友的背景
快31, 本來是同事, 後來考上政府機構後, 薪水很高

正文
四年前跟前女友交往, 一開始就知道她家景不好, 可是我也沒介意, 因為自己家庭也不是有錢人。
交往不久(三個月不到), 前女友就以要考公職, 可是家裡太小太吵沒辦法看書為由, 借住到我家一陣子。
本來想說就幫她一下, 結果她把家裡大大小小的東西都拿到我小小的房間去, 而且考完試後也再沒有搬回家。
在她住在我家的期間,吃喝睡都在我家裡,而且她不吹電風扇,一熱就開冷氣。可是一毛錢都沒給過我父母。更沒有幫忙做過家事,沒洗過衣服,沒掃過地,頂多是吃完飯後不好意思才去洗碗。家事都我媽在做。
但我父母也沒說過什麼不滿(至少在我面前),以上內容主要想表達,我父母對她已經很好。

兩年前,我父母覺得我也是時候要成家了,就把所有的積蓄約80萬結我當頭期款買房子,
經過一輪看房子之後,終於以260萬買了一個自己滿意的家。
準備要買的時候,前女友不斷說什麼我買房子之後,她會很沒安全感,以後一起生活後,生活費分攤,但房子沒她名字,如果分開她就變得什麼都沒....

我一時心軟,想說都交往那麼久,也認定她是以後的伴侶
就叫她也付一點錢,然後就加了她的名字在房契裡。最後她給了我5萬,然後有付一部分買房子時的雜費。
我自己則付了65萬.然後剩下的錢都拿去裝修跟買傢俱(期間她也有付一些錢去買傢俱)
買房子後,她順利上了公職,薪水快多了一倍.本來一開始說好是兩人各半的繳房貸的,
以為之後生活會好一點,結果她除了頭半年有按承諾付房貸外,之後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繳,而且生活上開銷都在我負責(水、電、石油氣、管理費、停車場租金、飲食開銷等....).她只有偶爾會買些好料回來。
說真的,我一份薪水,只能剛好付完這些開銷,每個月幾乎沒存什麼錢,可是我並沒介意這些。

直到今年一月時,被我媽知道我沒存什麼錢時,她一直問我為什麼。我不得已才說出我們的相處方式。
結果被我媽唸了很久,說做人一定要有積蓄之類的。
回家後想想也對,就跟她說以後房貸的錢要跟之後講好的各付一半。
還有因為已經求婚快一年了(她鑽戒也收了),但我們都沒準備過結婚的事,到底要不要結(因為當時她剛換工作沒多久,工作還沒上軌道,所以有協議先把結婚的事壓後)
結果她居然說不想結了,然後第二天就把家裡的外幣(以前去旅行時剩下的),一部分衣服,鑽戒等都拿走了。然後一直失聯,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其實在談判前我們也冷了一陣子了,原因是我覺得她太度越來越冷淡,而且在家常常手機不離身的傳簡訊,她聲稱是工作上一個很聊得來的學姐。可是我有發現她隱暪了聊天對象還有另一個有妻兒的男同事
直到快一個月後,我直接在facebook改狀態回單身。 再過了幾天,終於聯絡上她,很平靜的交待完後正式協議分手。
可是房子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本來想說她付房貸的錢,頭期款加起來約10萬按樓價升值比例算(兩年間房子升值到550萬了),裝修、傢俱還有其他雜費則原價還她,金額約50萬。怎料她說不行,她所有出過的錢都要按房價升值來算,總共100萬,另外她有付過錢的傢俱電器通通都要回來。一個月內搞定。
雖然覺得不合理,可是也沒辦法要答應她。我已經立刻到各銀行去加大房子的貸款額,可是銀行那邊手續真的沒那麼快,最後批核已經是一個月後的幾天。
我有請求她遲一個禮拜給她錢行不行,可是她完全不回覆,又在玩失聯。
我把情況告訴我父母,她知道後血壓狂升,因為她一直有高血壓的問題,我真的很怕她會因此中風.....畢竟那錢是我父母辛苦工作了大半生存回來的。

我把我媽身體的情況告訴她,請求她多等個幾天不要讓我媽失望,畢竟我家人也對她很好。
她居然只回我說我用我父母的性命來威脅她...說這幾年的節日都有在我家吃飯,已經對得起我父母有餘...
但她還是沒回我多等多天行不行...

期間問過很多律師的意見,他們都說加了她的名字,法律上房子她就能分到一半,不管她有沒有出錢....

又拖了一陣字,這期間房貸還是我在繳,房子還是不停升值。可是房子有一半是她的...那就等於我用一份的錢,去供半間房子。那女人又一直玩失聯不回應。根本就是已經計劃好。
我只好跟她說房子賣掉,先各自拿回大家出的錢。然後剩下賺到的錢平分。沒想到隔天她就回我賣就賣。一半就一半。沒得商量.........

我還是跟我媽說了要賣房子的事...
可能已經有心理準備吧,她反應比想像中冷靜了一些。
可是前兩天她把我叫回家罵,一直罵一直罵。
到最後我看她眼睛泛紅地說了一句:"你出生根本就是來向我討債的!"
我沒說什麼,也沒得反駁,除了不停地說對不起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再說什麼。
可能在外人眼中,反正本金有保住就好。可是看在他們眼裡就是自己的辛苦錢被騙走一半。
我父母這幾年最自豪的事,就是以他們的收入,能把我跟我弟供到唸完大學,而且還幫助我買了房子。
如今卻變成這種景況。我從來沒看過我媽哭過...這是人生第一次,
他們已經辛苦了大半生,都沒享受過什麼。現在這種年紀還要他們承受這種事。
我實在太不孝...

我post我的故事出來,一方面是抒發這幾個月的心情;另一方面是希望大家做個借鑑,就算多親的情侶也好,錢的事最好還是分明一點。因為人邪惡到什麼程度,真的無法想像。不要因為一時自以為偉大,害到家人父母。
你連父母的債都沒有還,還憑什麼去幫助跟你無真實關係的所謂男/女朋友呢.........(恕刪)



我覺得女生寵不得,尤其是建立在吃喝玩樂上的感情

這種感情特別的不堅固

我也遇過類似,女方收入22K,每次都說趁年輕要對自己好一點

等到遇到類似經濟的問題時 .... 人性就出來了


還有一開始的費用一定要各出一半,不是什麼費用讓女生覺得這是男生"應該"出的

養成這種習慣非常非常的難改了

那男生不出的話,後面的閒言閒語和記仇,會讓感情越來越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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