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前,
本在討論之後的外縣市兩天一夜之旅,
結果他卻在幾天後忽然提出分手。
在我的求情下,
他才說那給雙方一個冷靜期,
期間是一個月。
在這個期間內,
彼此都不要聯絡,
只有那一個月中的"我生日"以及"某個兩天一夜"還是照常慶祝及出遊,
還說出遊地可能會變成我的最後傷心地。
本以為還能一起出遊,
代表還有轉圜餘地,
但聽到"傷心地"時,
我癱軟了......。
我想請問為什麼都想要分手了,
還會想要來個"分手之旅"呢?
這樣不是對彼此更煎熬嗎?
而且對還愛的那一方何其殘忍。
而且都已經不愛了,
怎還能提出這樣的要求?
男生的感情跟身體真的是可以完全分離的嗎?
這樣的分手之旅,
真的可以為戀情畫下完美休止符嗎?
我並沒有同意這樣的分手之旅,
結果在這一個月剛開始沒多久的期間內(已確定分手),
他就跟別人去了,
雖然我不知道他跟誰去?男人女人(他說是三人遊)?
嗯哼~我們戀情的完美休止符,
是跟別人畫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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