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男女朋友應該是彼此談心做些親蜜動作
但是最近都會聽到女性友人,跟他男朋友已經很少聯絡剩至打電話聊天也沒,說也是炒架
說要幫他介紹,他確說他還沒分手,這樣跟分手差別在哪
分手也需要對方同意還是去公證?
沒分手是否代表偶而還有可以洩慾的合法性??
想不懂這些女生何必浪費時間,若說怕男生爆走,那應該更快閃不是嗎?
如果這種女生的前男友是爆走型的,有男生趕接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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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1979 wrote:
一般認為男女朋友應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