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號,家中的女王終於跟我坦承她有了外遇
可笑的是,5/26號還在跟我指天立誓他跟人家沒有甚麼
過程非常的戲劇化
一開始只是我單純的換智慧型手機,發現有GOOGLE定位功能
無聊把女王的手機拿來,輸入好友
他臉色大變,說了一堆我不相信他巴拉巴拉的
吵了大約一個禮拜
終於跟我承認,他有了精神出軌,但是並沒有對不起我沒有肉體關係
5/27跟我說喜歡上別人了,精神出軌,要離婚
5/28跟我說他跟別人進展到曖昧階段
5/29跟我說她跟別人互相說愛你
5/30跟我說她愛的很深,回不了頭了
5/31跟我說兩個人有接吻過
這中間,他的外遇對象還有跟我聯絡過,希望我挽回女王的心
6/2我搶過!對,我真的搶過女王的手機看他們的LINE
發現一切都是謊言,原來這一個禮拜,兩個人商量好怎麼安撫我不要把事態擴大,影響到他們工作
因為男的也有家庭跟兩個小孩!!
原來平常女王星期一三陪我,星期二四回家跟那男的甜蜜簡訊
我放假帶小孩出去玩,他白天在FB稱讚我好爸爸,晚上跟那男的有些露骨的簡訊
甚麼想你,親親抱抱,我想脫掉你的絲綢旗袍........
女王說:我不顧家
我說,家裡唯一台車子你在跑業務,上班時間又不同,我怎麼每天回家顧小孩
女王:說我不相信他
我說:事實上你的確出軌了
女王:說我沒有未來
我說:當初說好你出去闖蕩,我尋求穩定在萬一時支持你
女王說:那男的給他支持鼓勵安慰
我說:那我在顧家,在穩定也無法陪你去見客戶
女王說:我不認同他的成就
我說:進公司5年賺回一台車子叫打平,賺不回叫賠本
總之第一個禮拜,充滿了對自己的自責與怨恨
都是因為自己不好,才逼他出軌,如果我能改變自己是不是可以挽救??
否定自己過去10年的付出
第二個禮拜充滿了不捨,與不甘
小孩才三歲大,正在懵懂的時候
每天在家哭問媽媽為什麼還沒回家
我只能跟小孩解釋說媽媽班班,還沒回來
那個時候,真的!如果女王願意回來,我真的會接受
目前最有效的是妖魔化女王
女王才離婚兩個禮拜,就想把一切協議推翻
原本女王不要監護權,只要探視權
跟他協議好,不打擾我的情況下,可以探視,不可過夜
從端午節那個禮拜,說要帶小孩回娘家過節需要過夜
上個禮拜又說姊姊小孩畢業要帶小孩去慶祝要過夜
我跟她說,小孩情緒不穩,現在過夜小孩回來跟我哭要媽媽,我很難帶
一概不准過夜
他就開始罵我很難溝通,就是這樣婚姻才有問題
最後,昨天6/22她終於探視小孩,帶小孩出去玩了
看到他一切都很平靜,還會笑者跟我媽打招呼
就覺得,這女的真恐怖!!是完全沒有愧疚
還是真的會裝,就像他跟我提離婚前一樣
明明都出軌了,跟我還是一樣親密。
6/24補充一下,我發現發文再回應區效果似乎不好
第一次發文,今天才想到應該有編輯這項功能
恩~~澄清幾件事:
1.我原意真的是看多了大家一年,十年走不出陰影
我發現妖魔化我前妻,似乎蠻有用的
起碼現在她如果不跟我聯絡,我只是一肚子火,不會不甘不捨
如果她跟我聯絡,.......火更大
話說她這兩天寄了一封,園區未婚聯誼報名表給我 。再不然就是傳訊給我要打官司爭監護權
發文,只是順便早點讓各位大大了解情況,如果有個萬一,希望能得到一點意見
2.很多大大很反感我叫她女王
很抱歉我用詞不妥
事實上以往我也沒這麼叫她
只是,這三個禮拜看多了前人的文章
似乎大家都叫女王女王,我~~~入境隨俗
我得承認,稱呼她老婆,我不肯,稱呼她前妻....我似乎還是不肯
只叫""她"",我相信會被罵得更慘,因為大概沒人會看得懂
3.或許有關導電膠的問題,我該發到投資理財區
不過,我還沒想好措詞
直言因離婚想了解,大概會被砲死
婉言想投資,顧想了解,萬一被大大發掘出這篇文章
大概還是會被砲死
所以想順便問一下,一間資本額兩億人數24個人的公司
2011年創立,產品有正銀膠,背銀膠鋁膠(不過好像都只有正銀被接受驗證)
地址在竹南園區(友X實業集團轉投資的),我不知道講太明會不會侵犯隱私權
賣導電膠,很有機會,取代碩禾發光發熱嗎.....
如果引起一些網友的怒氣,我很抱歉,我可能不常發文
措詞大部分東拼西湊,如果有不適當,抱歉囉
謬克森 wrote:
5/27號,家中的女...(恕刪)
感覺主控權在你老婆身上 出軌偷吃基本上應該感到理虧
可能是在外當業務習慣了 能夠忍受別人的異樣眼光
對於自己做錯的事絲毫不會感到愧疚!
我個人的看法是 你應該堅持你的離婚協議部份
不要輕易的妥協 在你老婆沒有承認自己錯誤 並且回頭的情況下
千萬不要談合! 你要讓自己在離婚條件的談判下處於最有利的位置
你老婆的做法非常的蠢
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 這個男的是有家庭!玩爽了 大不了甩了你老婆
然後再告你老婆妨礙家庭 你老婆這樣算人家的第三者
賠了身體又賠了青春 精神上的出軌 很可能肉體上先出軌!!
感激傷害你的人,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志
感激欺騙你的人,因為他增進了你的智慧
感激中傷你的人,因為他砥礪了你的人格
感激鞭打你的人,因為他激發了你的鬥
Macquarie wrote:
感覺主控權在你老婆身...(恕刪)
究竟是精神出軌,意或是肉體出軌
我想我也沒辦法去追究了
我從電腦版LINE看到簡訊的同一時間,女王就從手機端刪除了
所以,基本上,我沒有甚麼證據提告
我只能從我電腦上下載的一些些訊息,寄給它們公司同事
聲明,因她倆人的出軌,已經害我鬧離婚
不過,目前她倆人仍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就是了啦
至於認錯回頭
我想我沒那膽子了,他可以離婚前一天還對我甜甜蜜蜜
離婚後還一直咬定都是我對她不好,他才出軌
所以錯的都是我!!
他若回頭,參訪01上所以文章....我只能說,我相信有一就有二
女王今年業已35歲,我相信他也沒啥青春好揮霍
他倆,畢竟都有大學以上學歷,死咬者沒肉體關係,無人可以提告
不論我或是對方的妻子,不過我相信對方妻子仍不知這件事
我在想辦法聯絡上對方妻子中
畢竟,我前妻透露出他想等那男的"公平的處理好他的家事"
我不想再製造一個破碎的家庭
另外,有人對太陽能導電膠行業熟悉嗎?
我前妻深信,他們公司創立兩年,很快會發光發熱,上市上櫃,她倆會富有
女王覺得我跟他倆人月薪近10萬,實在太少,入不敷出
我很想知道,這年頭太陽能導電膠有這麼好賺嗎
謬克森 wrote:
5/27號,家中的女...(恕刪)
看這狀況,你家女王過不了多久,即會回頭要求樓主重修就好、破鏡重圓滴!
誠如樓上的大大說法,對方是有家室的,局外人再是白痴,也知對方是玩玩的,誰知事情鬧大了!
樓主應靜下心來,好好思索是否再接納你家女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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