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麻吉跟女友打算結婚了, 但是關於金錢的問題依職無法克服, 麻吉覺得家裡經濟應該兩人一起投入, 女友則認為男生應該要支付起家裡開銷.
麻吉(男), 因為有成家打算所以也買了房子, 房子金額全數由麻吉負擔, 頭期款250 由麻吉拿存款支付, 房子是買麻吉的名下.
麻吉月新 45K, 女友30K. 麻吉建議是45K 其中 15K 繳房貸, 其餘部分各拿 15K 當公基金使用, 支付2 人共同開銷的部份. 兩人各自還有 15K 作為各自理財.
女友理想則是家用, 以及外出吃飯花費都應由麻吉負擔. 麻吉錢見底了, 再由女友負擔. 或是女友的錢當成是活用的部份, 女友覺得家裡缺了什麼女友想到會買回來.
關於錢讓我的麻吉困擾不已, 想請教各大大, 跟對方間的金錢是如何來做畫分之配.
** 強者我麻吉, 麻吉就是你的帖就省略了啦,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勸勸你的麻吉,就照她女朋友說的,先花他那15000,花不夠再動用她的15000
這樣至少可以減少許多紛爭…
反正兩個人30000很快就不夠用了,不如在不夠用之前先安女朋友的心…
吃完飯回來一看,原來不是要一人出15000而已,而是女朋友希望先花完你麻吉的30000,才開始花她自己的錢;如果麻吉的30000元沒花完,那女朋友的30000就都不用動用而存下來…真會算
不如建議每個人都把自己的30000分成三份(10000*3),先拿麻吉的10000支付,用完的話再拿女朋友的10000,再用完再拿麻吉的第二份10000,不夠再用女朋友的第二個10000,如果這也花完,每個人自己還個有10000,自己動用。也就是共同花費一個人出20000,自己還能有10000元的自我支配能力。
以上是我的建議,供你參考…
拉車的牛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麻吉跟女友打算結婚了, 但是關於金錢的問題依職無法克服, 麻吉覺得家裡經濟應該兩人一起投入, 女友則認為男生應該要支付起家裡開銷.
麻吉(男), 因為有成家打算所以也買了房子, 房子金額全數由麻吉負擔, 頭期款250 由麻吉拿存款支付, 房子是買麻吉的名下.
麻吉月新 45K, 女友30K. 麻吉建議是45K 其中 15K 繳房貸, 其餘部分各拿 15K 當公基金使用, 支付2 人共同開銷的部份. 兩人各自還有 15K 作為各自理財.
女友理想則是家用, 以及外出吃飯花費都應由麻吉負擔. 麻吉錢見底了, 再由女友負擔. 或是女友的錢當成是活用的部份, 女友覺得家裡缺了什麼女友想到會買回來.
關於錢讓我的麻吉困擾不已, 想請教各大大, 跟對方間的金錢是如何來做畫分之配.
** 強者我麻吉, 麻吉就是你的帖就省略了啦,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恕刪)
簡單說
就是
男方的錢全部要用作家用
女方的錢自己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是這樣吧
請你麻吉再跟未婚妻討論討論吧
這種事也沒有甚麼一定的答案
他們兩個OK就OK
講一個家庭的運作模式你參考看看(不過這是上一輩的四年級生)
老公的錢全部給老婆管(工作收入投資收入租金收入)
老婆是傳統家庭主婦
老婆怎麼花
老公完全不過問(因為都沒亂花 要過問甚麼?)
一樣持家有成兒女成群孝順乖巧家庭美滿
現在大部分的年輕人
可以做到這樣嗎?
掌大權那個不會亂花嗎?
沒錢那個不會想藏私房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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