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他在網絡上認識了一個小胖妞(未滿16歲)我朋友已經2X了
一個住在南部一個在北部,我朋友總是大老遠的跑上去找他,沒有收入就算了
每次上去都要花一筆錢,那女的也不是對他很專情,曖昧的對象少說有4〜5個
還未滿16歲,都跟他說早晚出事,就在最近真的出事了
我朋友在跟他做愛的時候做到陰道撕裂傷,後來送到醫院
這件事才讓女方家屬知道,現在女方家屬要求償1XX萬和解
可是社工已經吧案子送到警察局,現在刑事責任也跑不了了
現在我朋友是一定會被關麼!?還是有辦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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