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o0703 wrote:[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2.5K還是25K?這情況是我的話會選擇搬出去租屋..如果還在念書的話學貸先抵著這就好像新聞上那些推自己女兒入火坑的一樣...原PO母親現在被錢遮住眼了...看有沒有其他親戚可以訴苦請他們和原PO母親勸說還有誰說男朋友就要給女朋友零用錢?連結婚夫妻錢都算清楚的原PO母親是哪來的觀念覺得男朋友要給你錢?
所謂虎毒不食子!你可以說給你媽聽~如果可以讓你和你妹安心住!就不要叫你們去是非場所!出問題~她也處理不完!不如和她說我幫你貼紅紙!純喫茶~有小費!誠~內徵!一句話~你媽要你和你妹去!你媽不是人!當心那天為了錢出賣你!交了不該交的叔叔為難你!要當心~記得社會局警察局的電話輸入手機!必要的時候,可以搬出去!若是有危險!先撥給110,119~"我家人推我下火坑!不是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