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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全文怒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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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5 22: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全文怒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糟了慘!

絕對會有人要你PO圖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真的很誇張,為了賺錢竟然可以讓自己兩個女而下海陪客..?

版主請恕我打抱不平,媽媽應該是一時被賺前所迷惑才會這樣,在多點時間溝通吧...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2.5K還是25K?
這情況是我的話會選擇搬出去租屋..

如果還在念書的話學貸先抵著

這就好像新聞上那些推自己女兒入火坑的一樣...
原PO母親現在被錢遮住眼了...
看有沒有其他親戚可以訴苦
請他們和原PO母親勸說

還有
誰說男朋友就要給女朋友零用錢?
連結婚夫妻錢都算清楚的
原PO母親是哪來的觀念覺得男朋友要給你錢?


你也知道這樣子不好 溝通又沒用
何必在委屈自己 火山孝女沒意義
此處不留爺 自有留爺處 (大誤)

搬走吧 記得順便帶走妹妹
八千的生活費夠你在外面租房子了
就這樣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溝通一段時間還是沒改善只有趕快搬出去免得哪天被賣掉...

如果確定你媽是那種衝動會跑去公司吵鬧的,還是先對公司放一點消息打預防針吧

chieh76123 wrote:
糟了慘!

絕對會有人要你PO圖

才不會那麼沒水準耶

對了!店的地址在是?

明天休假可以去 好開心 真的好開心耶
所謂虎毒不食子!
你可以說給你媽聽~

如果可以讓你和你妹安心住!
就不要叫你們去是非場所!
出問題~她也處理不完!

不如和她說我幫你貼紅紙!
純喫茶~有小費!
誠~內徵!

一句話~你媽要你和你妹去!
你媽不是人!
當心那天為了錢出賣你!
交了不該交的叔叔為難你!

要當心~記得社會局警察局的電話輸入手機!
必要的時候,可以搬出去!
若是有危險!
先撥給110,119~"我家人推我下火坑!不是人阿!"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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