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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岳母及女友要我接手房子問題!大家能多多給些指教

想請問各位大家的意見,希望大家能多多給些指教

我目前在某有名的平面媒體工作~~月薪約42k左右,年紀快30 (屬馬),住在內湖

女朋友約32歲 (屬龍),之前在台北有與妹妹共買了內湖的新房,當初買600多萬(23坪+機械車位)

女方母親附頭期款100萬,之後至今由妹妹及我女友供房了三年,直到現在

我女友現在桃園跟弟弟工作,月薪約21k(因為自家人開店,所以薪水比較少),在桃園有購買一間300多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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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女朋友問的我

因為妹妹要嫁人了,所以內湖的房子也都沒有人在住

所以希望我能搬過去,然後女方媽媽就以當初600萬賣給我(不以目前增值加價)

似乎是要給我當作照顧女友的金錢

但是因為我目前薪水的分配為:20k為車貸(還有兩年半)+父母的生活費5k+卡費10k(目前所欠8萬)

也因此我的開銷也只剩六七千而已

然而我就無法支付我女友希望我接手的房子

且如接手的話也有另一各問題,也因為妹妹是銀行的高階主管,目前房貸每月附2萬八

但如果要從新審核我的身份的話,若要貸款600萬的話,每月幾乎就要3萬八了

所以建議是先用以她的名字繼續付款會比較好(當然我以她姊姊以要論及婚嫁,所以不目前並不擔心拿不回來房子)

且女方家的意思,如我接手後,似乎也不急的要我還那頭期款及那三年所繳的房貸,只希望我們兩人好就好

當然不論如何,我最後都會歸還頭期款及那三年所繳的房貸

只不過目前我實在是無法有錢能接手那房,且我又住在內湖有家人生活消費也比較低,兩家騎車距離也約5分鐘

且如我入住後,我女友也一星期上來看我一次而已,大多時間還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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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想我做的下列的決定,不知道好不好

A.就是把車賣掉,雖然我實在是捨不得,但是起碼賣的價錢與貸款的價錢差不到10萬

只不過這工作的三年所賺的全沒了,一切從頭開始


B.就是把房子租人(預計出租2萬吧),自己在貼補落差8千~~看能持續繳完我自己的車貸即可


或只有各位有更好的方式能指導我~~~本人將會感激你的大德壓!











2007-03-10 2:02 發佈
哇 這種好康事哪裡找 頭期已付又有低利 硬著頭皮也要接啊 小弟年紀和您差不多怎麼沒有這種好事 輪到我呵呵

如果是我 我會雙管齊下 把車賣了加租人 畢竟你收入不是非常高 先熬過這段過度期再說
記住'房子是不動產 雖不是絕對不可能跌 但比起車子 年年折舊 等車貸繳完你車子的殘值也沒剩多少了

這幾年苦一點 等過幾年 車再買回來就有了 到時候又有更新型號的啦 如果你不賣車 過幾年等車舊了 你會發現你才是真正 工作的幾年所賺的全沒了,一切從頭開始

我自己的情況也是目前住家裡 但車子是現金買的 所以沒貸款 但還得自己為頭期打拼 房子就算買了
也是打算租出去 以房養房 要不然光靠人賺錢 實在是太難了 加拿大這幾年房價也是屢創新高


以上供您參考 希望有幫助
out of Porsche back to JDM again !!! GTO ==> GTR !!
四萬多的月薪還稱之為“不太多“呀?
@@"

不過話說回來!
是我的話硬著頭皮也會擔下來吧!
一方面也是租出去!
車子應該是不會賣!當然如果要苦其心志!也是可以啦!CC

當然前提是要和“岳母“講清楚…
目前的狀況的確是沒辦法負擔起這筆費用!
並且讓他知道你的計畫!
這樣“岳母“一方面放心,另一方面應該也會知道你是個有想法有頭腦的年輕人!
這樣他也會放心的把女兒交給你!
靠近我.你要有被吞噬的準備.
1.把車賣了,這時你就少了保險養車停車等費用...
2.房子頂下來之後,剛才依你的寫法是還要要貨款吧!!和銀行談,多貸一點把你的信貸車貸方面的全都轉過去,一個月所要交的費用約3萬二左右吧!!
3.如果離工作地方不遠,建議自住!騎腳踏車或走路上班!(要把再租房子和交通費都一併算進去)!!租外縣市也許便宜點但是交通費和往來花費的時間也是不少!!車位再租出去(車位的租金也是一筆收入,少說也有三四千),算一下租出去自己再租房子加交通費是否可以平衡
4.考慮戶籍是否就此遷入,房屋稅自住時比非自住便宜很多!!
5.把女朋友一起帶來生活或就此結婚,兩個人付總比一個人付便宜!!
6.要你付錢,名字最好是轉過來,再不就是白紙黑字寫清楚所有的款項交付內容(沒結婚之前交出去的都是很難有收回的一天,以防萬一到最後一場空,這點說實在不管現在的感情多好仍要為雙方保留空間)
7.一定要和自己的父母說明,因為還是要為自己保留一些急用金,真的無法按月交付給父母的錢時,總要讓他們明白你的處境(因為房子下來之後也有一些稅金等要按時交付)
8.不要過份擴張自己,能省就省,能不敗就不敗,吃便當可以飽時就不要想大餐(但是也不要營養不良)!!

等習慣了之後,生活也是可以過下去...頭上有個蓋頂著總是比較踏實!!
女友?岳母?
應該是老婆了吧?
(抱歉離題了...)
先清楚問問自己

1. 那房子你真的喜歡嗎?
2. 現經濟壓力是否真許可?
3. 女方的心機會不會太重?(把她們的貸款壓力轉丟到你身上)

看了你現的經濟狀況,如你再接收這房子,你很有機會成卡奴

個人建議
1~車子不能賣,現賣現賠,沒錢更要把車開個十年來回本,且你與女友現相離兩地、聚少離多,難道還要因交通問題來壓縮你倆相處時間?還有你以為以你現收入,背個房貸後,這五至十年內還有機會買車?

2~會成為卡奴的原因,你以為房子說租就租,要是沒人租時,你去哪生這兩萬元?到時是否便要預借現金來週轉?且房子出租後,裝潢大多會被破壞,自己看了心疼。

3~房子要接可以,但先跟女友說好,房貸要兩人共同扛起,還是她沒有要跟你結婚的打算?

4~房貸建議轉到你名下,不是對女友妹妹不信任,是對你與她都好,要是哪天你真的週轉不靈,積欠房貸或要去轉貸、處分,是否就影響她的信用,且你這姊夫也被人看沒有。(經濟狀況小姨子都知道)

5~房子接下後,要是幾年後你倆以悲劇收場,你是要去哪生她們先前付出的200萬還給她們?(人是很現實的)是否會落得賣房子下場?最後這幾年的努力是否到頭來付諸流水?


自己仔細思考吧
若是真的沒能力承接或是不想接

那就賣掉它吧~

當然前提是先和女方溝通一下~

至於出租也不是不可

只是萬一有一段時間 沒把房子租出去~

就要考慮身上的現金準備的夠不夠充足付貸款...

chang0314大大說的 要仔細看~

他的回答很清楚了 ^^
可以先以租屋 養屋
這方面去著手
如果溝通 ok ~~先接下來再租出去!!!
把租金當付貸款錢~~等繳清了也可以看看要不要賣掉~~這樣也是種方式~~
車子應該可以不需要考慮出手~~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說難聽些
以你的月薪同時供房貸與車貸是太勉強了
然後還有卡債
也許你覺得看起來不多
但我覺得這已經反應你的金錢觀
除非有人能幫忙
不然你勢必要放棄其中一樣
覺得文章有小幫助請不吝給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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