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部分分開,保有自主權例如:每個月按比例分攤家用(可設定薪轉),其餘部分為零用錢家用的範圍與分攤的比例,每間隔一段時間拿出來討論(初期1~2個月,再來1季,再來半年,最後一年)零用錢的部分如何處理不過問至於過年紅包/三節/生日禮金則是固定金額(若要增減,自行用個人零用錢調整)手機/保險/...等為私人事務,小孩/房貸/共同生活之花費(水/電/瓦斯)...屬共同項目
RBB213 wrote:唉...想不到在下也...(恕刪) 保有自己金錢的自由自己的經濟有持續發展的空間也可以不會讓有些人因為有了錢就讓心裡的小惡魔戰勝理智可以免當伸手牌家用就利用共同帳戶來管理以我家來說是一人一半帳戶資訊公開彼此可以檢視花費一來可以保有自己的經濟自由也可以顧及家中開銷
OuefEgg wrote:都要結婚了還再分你的錢我的錢...那就不用結婚!!各自放生去找適合的吧!! 其實各自管理反而能避免爭吵,比方男方把血汗錢全交給女方管理,結果被女方血拚敗光,男方肯定不會開心。只要針對共同支出的費用討論分攤方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