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大家都如何看待舊情人

如題,心裡還有她

自從分開後,就再也沒通過電話見過面

近期有可能會見面



請問大大們都如何看待跟舊情人的的關係!!?




-----------------------------------------------------------------------------------

謝謝各位的回覆!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3Q
2012-06-14 1: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舊情人
無感...

都分手了,就算要約出去吃飯也會帶著現任伴侶去

若還對舊情人有Fu 精神層面上太對不起現任了
舊情人就是"麻吉"呀!
是"不用太常聯絡的"那種!

有好東西必定分他一份,
有壞事不忘通風報信。

一年舊情可以抵五年友情吧?
就當作老朋友般好好對待...
畢竟緣份一場

如果你們過去都沒連絡
不如把握這次見面
像是久未謀面的老友一般關心她吧!

這樣一來,如果她原本心有芥蒂,也會放下的。
如果她心中也還念舊情,也會覺得溫暖的。
沒什麼好需要見面的
再見面又有甚麼意義存在??
有必要嗎??很無聊...

要繼續聯絡 當初何必分開 又在之後約見面??
是太寂寞? 空虛? 找個曾經熟悉的人呢??
還是想要報復? 還是覺得不捨?

放不下又不想跟對方有結果的話
勸你還是別見面
該放下讓對方自由吧...

讓對方有機會 也放心去找適合他 給他幸福的人吧
拖著對方又藕斷絲連的關心....只會自找麻煩
只會讓對方會錯意 覺得你對他還有意思 還有愛 而不敢去接受別人

如果你現在有另一半 就更不該再聯絡見面了..
如果非見面不可
也要跟現任一起去
像愛上巧克力裡的家驊一樣 說清楚讓對方徹底死心
在對方面前敢牽著自己心愛的人 讓對方清楚明白
一切坦蕩蕩的
要不然乾脆別見的好...

假使換個角色 你的另一半也私下去跟以前舊情人見面
你又會什麼感覺呢
還是你可以大方坦誠跟你的阿那答說 要跟舊情人見面問他好不好

總之
你該清楚見面的理由為何動機
真的必要嗎?
不見面你會很痛苦嗎?
那當初何必分開呢??
真的見面恰當嗎

為什麼現在的人都那麼愛找舊情人
都確定分手了
為什麼還那麼不乾脆 讓對方有活路可走...

我不相信那種舊情人還能是朋友的道理
那不是理由 是藉口 更是無知
過去就是過去的 不需要再留戀 再回味 再想起..
放了對方 也等於放了自己


yap0939592278 wrote:
無感...

都分手...(恕刪)



哈哈,我還沒交新伴侶啦!!!

據我所知她也還沒




melie wrote:
舊情人就是"麻吉"呀...(恕刪)


我想也是吧!

畢竟她是我曾經用心去了解的人


但常常有想挽回她的念頭

也不知道該不該這麼做...

se790617 wrote:
如題,心裡還有她自從...(恕刪)


當朋友的意義只是要讓你陪著他走出傷痛
這樣他才可以迎接下一個開始....

vicky_660414 wrote:
沒什麼好需要見面的 ...(恕刪)



首先謝謝大大回覆我這麼多

我沒有還沒有交新的另一伴

據我所知她也是
(有共同朋友)

也是前幾天才知道我們很有可能會在聚會上遇見

並不是相約好的

只是想說,如果真的碰面了

不知道該拿什麼心情看待
那你想過當初為何分開嗎
是為什麼分開
分開多久了??

你想挽回就該想很清楚喔
想好再在一起的理由是為何囉

是否會開心? 真的會幸福?
是否真的會珍惜??

當初會分開的原因是否還釋懷
還是真的不在意了
當然沒人會勸離
只要互相在一起是開心的
不要把愛情當遊戲 而分分合合的
很不成熟..

好不容易認識了 就是緣分
如果想再回復當初 都解釋清楚 說開了
慢慢再聊聊 看對方意思

要真又再一起了
彼此就該互相 珍惜緣分
互相包容 互相照顧 互相體貼

總之 要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人
跟他一起是否開心比痛苦多
是否能感受幸福的感覺
是否偶爾想到他 自己會傻笑...==

總之 你和他依然還是單身 等著對方回來
就不要互相傷害自己愛的人

願你加油嚕



vicky_660414 wrote:
那你想過當初為何分開...(恕刪)


感謝您這麼晚了還用心回覆

我是很想挽回她

也要看她的意思



謝謝,您的留言對我很有幫助

se790617 wrote:
如題,心裡還有她自從...(恕刪)

這要看當時是怎分手的決定是仇人還是陌生人
我自己是把前妻暫時性的當仇人.太多爛帳要算了
等這些恩怨情仇一一清算完.我才考慮把她當路人
目前在等她自己找我
(我有線報的)

當然!當時並不是沒有給她可以當朋友的機會.是她自己砍掉選項的.
那我也沒啥好廢話了= ="
不過!
這是特殊案例.所以做法上算是特別手段.並不是我慣用的方式

通常說來.
若是在和平狀態下分手.我可以當她是朋友.但會保持距離= ="
若對方日後想復合.........
那就有得談了
畢竟.........
同一個人傷我第一次.我可以認了!
傷我第二次?那就不要怪我無情無義的把妳傷到這輩子都爬不起來!

就目前來說.歷任女友我沒復合過!

版大想復合的話.必須多方考量囉.畢竟...
破境難圓!
二次傷害發生時...痛苦指數往往超過你預計= =||
我看過滿多案例都是這樣.
而我呢.就是那個無論男方女方在這時候都會把我拖去陪酒的無辜受害者
(槓!帶至嘎崊盃屋蝦米關係?<<<台語)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